2020年2月1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孫文斌故意殺人上訴案并當庭宣判,依法裁定駁回孫文斌的上訴,維持原判,對孫文斌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孫文斌故意殺人案進行一審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認定孫文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后,孫文斌不服,提出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原標題:孫文斌故意殺人上訴案二審宣判 維持一審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