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31日電(楊雨奇)12月30日,一起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宣判的“北京首例校門口咸豬手入罪”案件,成為輿論熱議焦點。被告人楊宇(化名)因在小學門口多次故意偷摸女童胸部、臀部獲刑3年,對于自己的行為,楊宇解釋“只是出于好奇,沒有惡意,也不知道這樣做犯法” 。
宣判現場 海淀區人民法院供圖尾隨、摸胸、摸臀……
90后男子校門口猥褻小學生
2019年5月30日清晨,10歲的五年級女學生王文(化名)和往常一樣,前往海淀區某小學上課。但與此前不同的是,王文的身后突然多了一名陌生男子跟隨,并有意靠近她試圖觸摸其身體。直到臨近校門口,這名男子才轉身離開。
王文身后的陌生人,正是90后男子楊宇。
5月31日早晨,楊宇再次出現在王文的上學路上。當王文走到校門口北側某汽修廠附近時,楊宇正面迎著王文走來,并伸出右手偷摸了王文胸部。
“你摸我干嘛,你想坐牢嗎,我還沒滿14歲。”王文提著嗓子向楊宇吼道。但楊宇并未做出任何回應,只加快速度向王文身后走去。當日放學后,王文便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了老師和家長。
這不是王文一個人的遭遇。5月31日早晨7點30分左右,與王文就讀同一所小學的連某(12歲),在上學路上的擁擠路段,明顯感覺到被陌生男子故意壓住了書包。
當日7點40分左右,該校12歲女學生潘某,也被人偷摸了臀部。
時隔不到一周,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在該小學門口。6月5日早晨7點半左右,該校10歲的學生小林也被人偷摸了胸部。
而學生口中的陌生男子,均為同一個人——楊宇。
“他的具體行為就是用手摸小孩的胸部和臀部,而且都是個子比較高的五六年級女生,大約11歲左右。”該校總務主任在接到學生情況反饋后,調取了事發前后的所有監控,確認楊宇形跡可疑,且存在偷摸學生的行為。后據該校師生反映,仍有學生被摸了胸部但監控沒有拍到。
另據該校保安回憶,6月4日,楊宇又在校門口蹲伏,直到6月5日發現其再次摸了一名女學生胸部,楊宇才在校門口被公安機關抓獲,并因猥褻兒童被行政拘留14日,后于同年6月17日轉為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逮捕。
宣判現場 楊雨奇 攝“沒有惡意,也不知這是犯罪”
2019年9月30日,該案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于12月30日上午在海淀區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宣判。
中新網記者獲取的一份由海淀區人民法院給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楊宇生于1990年,系某協會市場開發部員工,現已離婚但沒有孩子。
為何要將“黑手”伸向多名小學生?根據判決書的記載,楊宇稱自己路過該小學時,看到多名穿著裙子的小孩,為滿足內心的快感與好奇,遂跟隨一名女孩往學校走,并試圖用手背蹭女孩身體。
同時,判決書也明確:“其尋找的目標都是個子較高、歲數較大,讓其有性沖動的女孩。”
對于楊宇的行為,根據判決書記錄,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宇利用小學上學高峰期、學生年齡小、認知能力低、人員密度大等客觀條件,多次趁不滿12周歲的幼女不備,故意偷摸女童胸部、臀部,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楊宇從重處罰。
面對檢察院的指控,被告人楊宇則表示自己并不記得是否有觸碰到被害人,并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構成犯罪。
“看著他們我是有些沖動和好奇,并沒有特意針對某一類型的學生,只是我自己沒孩子,所以對孩子就有好感,但是否真的有觸碰,細節我記不清了。”宣判當天,楊宇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認為自己的行為并沒有惡意:“這真的是第一次,而且我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否則我就不會這樣了。”
然而,對于上述辯解內容,法院并未予以采信。據判決書記載,經查,四名被害人均能描述被楊宇侵犯身體的詳細過程,且均對其行為做出抗拒反應;同時,校門外監控錄像亦能客觀印證楊宇故意尾隨被害人、偷摸被害人胸部或臀部等行為,其犯罪行為明顯異于正常人的行為模式,可證實并非無意為之,主觀故意明顯,且其行為確實觸及到多名被害人的隱私部位,故法院對其上述辯解,不予采信。
宣判現場 楊雨奇 攝判處期徒刑3年
被告人:很后悔,要好好改造
12月30日,海淀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楊宇有期徒刑3年。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為北京市首例校門口猥褻未成人入罪案。
楊宇的行為是否達到了入罪條件?法院認為,被告人楊宇的行為符合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認定標準。但鑒于其行為基本在一兩秒內完成,且其均利用身體掩護、遮擋猥褻行為,評價其實施的具體猥褻行為尚屬情節輕微,未達到入罪的嚴重程度。
然而,法院補充,因楊宇同時具有在公共場所、針對特定群體、多次猥褻多名兒童的情節,已達到猥褻兒童罪所要求的社會危害程度,應定罪處罰。
“本案被告人屢次侵犯多位未成年人,所以我們將其作為一個入罪標準進行了刑事處罰。而這也是北京市首例發生在校門口的猥褻未成年入罪案。”海淀法院刑事案件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秦碩向中新網記者解釋。
在秦碩看來,這一案件的入罪判決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一般情況下,此類案件中被告人往往只能被抓住一兩次行為,所以大多都為行政處罰。而當下法律對未成年性權利的保護日漸加強,要求對侵犯未成年人性權利需從嚴從重處理。因此,這一案件具有一定警示意義。”
實際上,據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統計,近五年來,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每年均占到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犯罪案件的50%以上。
對此,秦碩也提醒,建議初中以下的未成年人上下學,家長應至少目送孩子進入學校管理區域后再離開。而當孩子出現情緒低落、拒絕密切接觸等異常反應時,家長應盡快與孩子進行保護性談話,引導孩子自述有關事情經過、了解孩子的真實想法。一旦出現未成年人權利遭到侵犯的情況,家長應首先穩定情緒,以保證不對孩子心理造成二次影響,后及時報警。
而對于自己的犯罪行為,楊宇在接受采訪時直言后悔,并表示在服刑期間會好好學習,努力改造自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