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云平臺”
2月14日上午9時20分,在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2號法庭,隨著一聲清脆的槌響,法官通過互聯網庭審“云平臺”,對一起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件正式開始了網絡遠程審理,10時,在17號法庭,另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也通過這一平臺進行了隔空“云審”,這起案件的一方當事人王某某就是武漢人。兩起案件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均在家中參加了庭審。
據介紹,商品房合同糾紛案是一名業主在某小區買了房子,但很長時間也沒有辦下房屋產權證,業主起訴開發商,要求賠償損失。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原告是一名武漢人,因其在鞍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被撞,訴請肇事方及保險公司予以賠償。
庭審現場
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權益的最大化,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和法院干警的健康與安全,鞍山中院作為全省法院“公道互聯”網上庭審平臺的試點法院,在全市法院首次通過這一“云上法庭”審理案件,并同步進行了網絡直播,為當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務。
為適應互聯網庭審要求,鞍山中院用最短時間及時對原有設備進行了升級改造與調試。案件合議庭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提前與當事人建立了微信工作群,指導當事人安裝與使用“公道互聯”APP,通過微信群召開了庭前會議,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和質證,對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總結。庭審過程中,視頻信號穩定,畫面及聲音傳送清晰流暢,開庭規范有序、層次分明。經合議庭評議后,兩起案件分別作出當庭宣判,訴訟代理人全程在線實時查看庭審筆錄,并在庭審結束后進行了線上電子簽名確認,宣判后,合議庭當即發起線上郵寄送達。
當事人對這種庭審方式都表示非常滿意,其中王某某一案的上訴人某保險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當場表示,鑒于王某某身處疫情重災區武漢,他們將在收到判決書后立即將賠償款賠付王某某。
(來源:鞍報全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