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包頭稀土高新區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全程“無接觸”的三方視頻遠程庭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了一起出售醫用防護口罩詐騙案,對被告人王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這是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一起刑事案件,是內蒙古自治區首例防疫物資詐騙案。
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4日至2月9日期間,被告人王某在本人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利用民眾急購口罩的心理,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出售KN95、一次性口罩有現貨的虛假信息,共騙取內蒙古包頭、寧夏銀川、廣東汕頭、陜西西安、四川廣元等地共計10名受害人款項合計人民幣1574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于突發傳染病疫情防護用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從重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王某當庭表示不上訴。(總臺央視記者 劉曉波 呼和牧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