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云南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通報,近期集中查獲了一批涉野違法犯罪案例,共立刑事案件9起,抓獲9人,處理違法人員31人。
戰“疫”期間頂風作案 販賣野生動物被查獲
2月14日,文山州馬關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收到群眾舉報線索:“八寨鎮那古博村委會那古博村有人飼養猴子。”接報后,民警迅速出擊,查獲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熊猴一只。經調查,2019年初楊某在越南邊境購買了一只小猴帶回家中飼養。因覺得小猴難以喂養,又將小猴轉賣給他人。經鑒定,涉案野生動物為熊猴,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嫌疑人楊某對非法收購、販賣野生動物的事實供認不諱,已被警方依法控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家中飼養美麗大鳥 竟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2月15日,文山州廣南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有村民家中非法飼養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當即展開調查。經查,村民馬某2018年5月在進行農事生產時發現一只外貌非凡的大鳥,心生喜歡,遂將其捕獲至家中飼養;2018年底村民陶某在山上進行農事生產時發現一只漂亮的長尾大鳥,將其捕獲帶回家中飼養;2019年10月,一只羽毛五彩亮麗的大鳥到村民王某家中覓食,被王某捕獲后飼養在家。經鑒定,此次查獲的三只鳥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腹錦雞,目前,三只白腹錦雞身體狀況良好,暫由森警喂養,待疫情過后將適時放歸自然。馬某、陶某、王某三人因涉嫌非法獵捕國家珍貴野生動物,已被廣南縣森林公安局依法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江中用網捕猴 卻把自己送入“法網”
2月18日,文山州丘北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深入轄區村寨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及疫情防控知識宣傳過程中,解救了一只猴子,涉案嫌疑人被依法立案調查。經查,嫌疑人何某2016年2月在南盤江捕魚時,發現湍急的江水中有一只猴子正在奮力游泳企圖上岸,看起來已經體力不支。何某利用手中的捕魚網將猴子捕獲上岸后,將猴子帶回家中飼養至被民警查獲。
經鑒定,何某飼養的猴子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何某的行為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丘北縣森林公安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目前,因疫情尚未解除,查獲獼猴尚不具備放生條件,民警暫將其寄養在普者黑林場,待疫情解除后放歸自然。
據通報,截至目前,云南文山州森林公安共出動警力3110人次,檢查野生動物活動區域124 處,檢查重點市場場所241處。查處林政案件22起,收繳野生動物活體、死體457只(頭),其中一級保護動物1只,二級保護動物8只。共立刑事案件9起,抓獲9人,處理違法人員31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警方提醒:拒食野味就是保護人類自己,不要心存僥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勸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總臺央視記者 李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