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可以代銷騙走手機300多部
本報訊(記者 劉琛敏 通訊員 郭建剛)新樂市化皮鎮某村的李某是河北某電子產品銷售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李某謊稱能幫助手機店代銷手機,從鹿泉區6家手機店騙走手機300余部,非法獲利70多萬元。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9月16日,石家莊市鹿泉區公安局獲鹿刑警中隊接到6家手機店主報警稱,河北某電子產品銷售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李某騙走他們總價值70余萬元的300余部手機后失聯。
據6人介紹,河北某電子產品銷售有限公司主營某品牌手機,2018年9月、10月期間,該公司負責鹿泉城區手機銷售業務的李某找到他們,以手機銷售量上不去為由,提出可以幫助他們代賣。李某還說:“他一個親戚是開手機店的,需求量很大。”因為手機只有賣出去,手機店才能掙到返利,于是6人就都同意了。
之后,兩個月的時間里,李某從這6家店拿走了300余部手機。礙于李某的身份,6人也沒有急于找李某討要本金。可轉眼快要一年過去了,手機本金也沒有收回,李某的手機號碼也因停機聯系不上了。6人這才報了案。
民警通過調查,李某已離開公司不知所蹤。李某的身份確定后,民警立即對其展開追捕,因李某經常更換住所和手機號碼,民警多次抓捕未果。12月25日,民警確定李某在正定縣某地出租屋內,于當日凌晨2時30分許,將睡夢中的李某成功抓獲。經訊問,嫌疑人李某(男,34歲,新樂市人)對詐騙6個手機店300余部手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李某交代,手機變賣后所得贓款70余萬元。
12月25日,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詐騙被鹿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