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22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島內“罷韓”團體20日收到高雄市選委會的信函,認定“光復高雄總部違法設立”,將裁處10萬(新臺幣,下同)至100萬元罰鍰,并限期提出陳述書。
據報道,高雄市選委會去函指出,領銜人陳冠榮自2019年12月26日向“中選會”正式提案罷免后,未依“公職人員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征求聯署辦法”第8條規定,于期限(2020年1月2日)前提出設置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申請。
經監察小組委員調查后,認定“罷韓總部”違反選舉、罷免辦事處設立相關法規,將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相關規定,裁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并限期10日內提出陳述書,逾期視同放棄陳述機會。
韓粉得知消息后在“韓市長后援會”等相關facebook社團奔走相告:“終于出事了”“可憐哪”“人惡自有天收~人惡自有天收~”“真是振奮人心的好消息,韓家軍盡量去查法條,找出可以檢舉罷韓團體違法的條文,要求市選會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知法犯法?”。(中國臺灣網 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