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境外進京人員居家觀察可有一人陪護
新京報快訊(記者 張璐)3月16日零時起,所有無癥狀入境進京人員,原則上均應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集中觀察,費用自理。有特殊情況的可進行居家觀察。具體如何申請居家觀察?是否可以有陪護?北京市社區防控組副組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革今天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上予以回應。
張革說,特殊情況有兩種:一是70周歲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患有基礎性疾病等原因不適宜集中隔離觀察的;二是有單獨住所且住所內沒有其他同住人員的,可以申請居家觀察。
在申請評估程序方面,回京人員在入境前,本人或家人應主動與居住地社區聯系,報告是否具備居家觀察條件,申請進行居家觀察。社區工作人員和衛生專業人員查證核實后,符合條件的同意居家觀察。
如何做好居家觀察期間的管理服務上,北京明確了四點。一是組建管理服務小組,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確保居家觀察人員有專人負責做好管理服務工作。二是居家觀察人員要簽訂居家觀察告知書,居家觀察期間出現拒絕接受醫學監測、隱瞞謊報病情、擅自外出等情形的,立即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集中觀察,費用自理,引起疫情傳播或者造成傳播風險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居家觀察人員需要陪護的,允許1名陪護人照看,陪護人與居家觀察人員均不能出家門,居家期間均應佩戴口罩,分住不同房間,減少不必要的接觸。四是做好服務保障,積極回應居家觀察人員訴求,為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其“居家無憂”。
從京外其他口岸入境的進京人員,也適用于該政策。
新京報記者 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