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烏魯木齊1月1日電 (戚亞平 李建軍)從2020年1月1日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正式實施工傷保險基金兵團級統籌,基金由新疆兵團集中統一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由新疆兵團統收統支統管。
1日來自新疆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消息稱,為均衡參保單位繳費負擔,增強基金統籌共濟和抗風險能力,促進工傷保險事業可持續發展,近日,經新疆兵團同意,新疆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聯合印發《兵團工傷保險基金兵團級統籌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新疆兵團自1997年開展工傷保險工作以來,一直實行師級統籌,截至2018年底,新疆兵團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80.35萬人,基金當期收入2.74億元,支出2.5億元,當期結余0.24億元,累計結余5.88億元,可支付月數28個月,基金保障能力較強。考慮到新疆兵團工傷保險已統一了參保范圍和參保對象、繳費標準、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而且基金結余可支付月數較多,基金保障能力較強,具備實行基金統收統支管理的條件。因此,《實施意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兵團級集中統一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由新疆兵團統收統支統管。
據悉,《實施意見》出臺前,新疆兵團各師市均已執行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但僅有部分師市嚴格執行了浮動費率政策。由于各師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不統一,導致參保單位負擔水平和師市基金結余不均衡。為此,新疆兵團又專門制定《兵團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辦法》,由新疆兵團統一調整各師市參保單位費率。
歷史上新疆兵團各師市工傷保險費率不統一,師市間基金結余很不均衡,若一步到位將各師市原基金結余全部上解至新疆兵團,則不能充分體現公平,也將影響基金結余較多師市的積極性。為穩妥起見,《實施意見》設置3年過渡期(2020年1月-2022年12月),逐步上解各師市基金累計結余。
經測算,自2020年1月起,新疆兵團實行工傷保險基金兵團級統籌后,建立統一的浮動費率機制,執行統一的浮動費率政策,工傷保險綜合費率將從2018年的0.7%降至2020年0.52%,總體繳費負擔水平明顯下降,2020年當年將為參保單位(含連隊職工)減負6078萬元。從基金支撐能力看,預計到2022年,新疆兵團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4.76億元,可支付月數19.6個月,仍在國家規定的正常支付水平(9個月)之上,基金風險可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