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3月20日,ST銀億發布公告,公布了此前公司所涉兩起債權交易糾紛的判決情況。兩起案件所涉本金約為1億,寧波中院審理后均判決敗訴。(ST銀億維權入口)
關于財富證券訴ST銀億糾紛案,寧波中院審理后判決ST銀億支付財富證券“銀億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項下債券本金2千萬元,并賠償財富證券利息損失。
另一起耀之資產訴ST銀億糾紛案,寧波中院審理后判決ST銀億支付耀之資產“銀億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項下債券本金78,169,300元,并支付耀之資產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1月8日期間的利息3,041,235.51元,并賠償耀之資產相關違約金。
ST銀億同時披露,其作為原告涉及的未決小額訴訟共計14筆,涉及金額37,584,833.8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的比例為0.26%),作為被告的未決小額訴訟案件共計9筆,涉及金額13,556,585.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的比例為0.09%)。主要系房地產業務相關的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常規糾紛。
ST銀億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兩案所涉公司債券公司已按照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計提應付利息,本次判決應付利息等費用與賬面已計提數差異不大,故該兩起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無重大影響。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需到實際清償日才能確定,會對公司后期利潤產生影響。公司將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