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聽說“假一賠三”和“假一賠十”兩種賠償方式,同樣是買到“假貨”,賠償方式為何不一樣?虹口區法院近期審理的兩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可以釋疑解惑。
以模糊廣告詞請君入甕,判三倍賠償
2019年6月,小張在某網絡購物平臺的優優店鋪花2550元購買了一臺二手蘋果手機7plus,商品詳情頁面稱“正規渠道可開發票”,商品名稱強調“原裝正品”。但在收到商品后,小張發現商家既未開具發票,也未提供蘋果官方的有效憑證,而且因為是日版蘋果機,在國內也無法享受正規保修服務,購買前賣家并未明確告知。小張找到賣家理論,但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小張認為商家誤導消費者購買,存在欺詐行為,將優優店鋪告上法庭,請求退還貨款2550元,并賠償3倍貨款7650元。優優店鋪認為,自家銷售的是二手手機,無法取得一手官方憑證。“正規渠道可開發票”指的是開具優優店鋪自己的發票,店鋪配有售后保障卡,可享受店鋪免費提供的一年保修服務。產品銷售頁面已經標明手機是二手且為日版,不存在欺詐。
虹口法院公開審理后,判決優優店鋪退還貨款2550元,并賠償小張7650元,小張退貨。主審法官屠文韜解釋說,“假一賠三”是針對商家的欺詐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本案中賣家未對手機的情況作全面清晰介紹,未以顯著文字警示消費者購買二手商品可能面臨的售后服務風險,對消費者的告知存在瑕疵。手機廣告圖片上只顯示“正規渠道可開發票”,卻并未言明所開發票非蘋果公司發票,而是店鋪自己的。“365天超長質保”,也未明確告知消費者是自家店鋪提供保修服務,涉案手機在國內并不享有正品的售后服務。
售核輻射地區奶粉,判10倍賠償
2018年10月,唐女士在某網絡購物平臺的景平商行購買了兩罐日本奶粉,準備送給親戚家小孩。收貨后,唐女士發現奶粉產地在日本東京都,屬于日本核污染地區。于是,唐女士把景平商行告到法院,認為其銷售的日本奶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退還貨款278元,賠償貨款10倍金額2780元。
審理中,法庭查明奶粉是日本原裝,外包裝上未貼中文標簽。景平商行拒不到庭,也未提供任何證據。經審理,法院作出缺席判決,景平商行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唐女士要求退款并10倍賠償的請求,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主審法官繆歡解釋道,據法律規定,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損失3倍的賠償金。2011年4月,日本福島核泄漏事故后,國家質監總局發布公告,禁止從日本福島縣、東京都等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景平商行銷售的日本奶粉屬于我國禁止銷售的食品,遂作出如上判決。(以上人物、店鋪名均為化名)
通訊員 姜葉萌 本報記者 袁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