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廳長受賄65次,還有1日元
不服一審判決,當庭表示上訴的寧夏交通廳原廳長周舒,終于迎來了自己的最終歸宿:維持13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此人受賄額高達1700余萬元。除了人民幣、美元、歐元、股票和兩套房,法院在追繳時還扣押了1日元,悉數上繳國庫。
周舒在固原中院受審
2017年11月,寧夏交通廳兩任廳長——周舒和許學民同時落馬。
周舒出生于1954年6月,浙江溫州人,恢復高考第一年便考上了清華大學,畢業后到寧夏工作。2003年初,他升任交通廳長,10年后卸任,繼任者正是許學民。
2018年1月,周舒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19年9月一審獲刑13年,被處罰金400萬元。
固原中院經審理查明,10年廳長期間,通過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及工程款支付中提供幫助,周舒先后65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20萬余元。
因犯罪所得全部追繳在案,法院認為,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不過,周舒表示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今年3月19日,寧夏高院認為一審法院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周舒被扣押、凍結的贓款贓物中,除了人民幣1500余萬、美元7.9萬余元、歐元7萬余元、股票和銀川兩套房之外,還有1日元。
按照目前的匯率,1日元約為6分錢。到底是誰送的,周舒又為何收下,仍待判決書全文公布,以上疑惑才有解答。
不過,法院堅持凍結1日元并將其變現處置,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受賄犯罪的震懾:只要是贓款,一分錢的便宜,也別想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