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525 證券簡稱:博思軟件 公告編號:2020-010
福建博思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董事、副總經理辭職及其股份減持計劃終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于董事、副總經理辭職的情況
福建博思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林初可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林初可先生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副總經理職務,同時一并辭去第三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林初可先生辭去上述職務后,繼續在公司任職,致力于公司創新型業務的探索。
林初可先生原定董事任職期滿日為 2021 年 7 月 1 日。截至本公告日,林初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49,3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33%,其離職后所持股份將嚴格按《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應法律、法規及相關承諾進行管理。在其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任期屆滿后六個月內,繼續遵守下列限制性規定:1、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2、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對董監高股份轉讓的其他規定。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規定,林初可先生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也不會影響公司相關工作的正常進行。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時生效,公司將盡快根據法定程序補選新任董事。
董事會對林初可先生擔任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期間為公司及董事會工作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董事、副總經理減持計劃終止的情況證券代碼:300525 證券簡稱:博思軟件 公告編號:2020-010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關于部分董事、監事股份減持計劃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9-143),林初可先生計劃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 350,000股,即不超過公司當時總股本的 0.1647%。鑒于林初可先生離任后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其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提前終止。現將其減持計劃實施情況公告如下: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初可先生已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 250,657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1171%。
減持均價 股東名稱 減持期間 減持股數(股) 減持比例
(元/股)
2020-1-2 39.700 250,657 0.1171%
林初可
合計 -- 250,657 0.1171%
注:股份來源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含該等股份因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而相應增加的股份)。
2、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本次減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 股東
股份性質 名稱 占總股本 占總股本
股數(股) 股數(股)
比例 比例
合計持有股份 3,099,957 1.45% 2,849,300 1.33%林初可 其中:無限售條件股份 474,990 0.22% 524,332 0.24%
有限售條件股份 2,624,967 1.23% 2,324,968 1.09%
3、其他相關說明
(1)林初可先生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證券代碼:300525 證券簡稱:博思軟件 公告編號:2020-010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的要求,不存在違反股東股份鎖定及減持相關承諾的情況。
(2)林初可先生本次減持股份事項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本次減持情況與此前已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
(3)林初可先生不屬于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本減持計劃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預披露的減持計劃已經終止,公司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文件
1、林初可先生出具的《辭職報告》;
2、林初可先生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終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