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來了,兩套標準,3項常規指標最關鍵
來源:財聯社
科創板企業科創屬性如何鑒定?官方標準終于來了!
3月20日,證監會發布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進一步明確了科創屬性的企業的內涵和外延。
據悉,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采用“常規指標+例外條款”的結構,包括3項常規指標和5項例外條款。企業如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即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如不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但是滿足5項例外條款的任意1項,也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
3項常規指標分別是“研發投入金額或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發明專利”、“營業收入或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此表示,第一,有標準比沒標準要好,無論標準是否特別合理;第二,三條標準和五項例外總體合理,并沒有一刀切,可以滿足絕大多數企業申報要求。
證監會表示,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是根據現階段科創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的。這種指標體系的設計在確保科創屬性評價過程具有較高可操作性的同時,又保留了一定的彈性空間,體現增強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企業包容性的改革導向。
接下來,證監會將根據申報科創板工作推進的進程,適度動態調整相應的指導政策,以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對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實體經濟競爭力的支持功能,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積極力量。
科創屬性認定標準1: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
證監會表示,支持和鼓勵科創板定位規定的相關行業領域中,同時符合下列3項指標的企業申報科創板上市:
1、 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發投入金額累計在6000萬元以上;
2、 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5項以上;
3、最近三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達到20%或最近一年營業收入金額達到3億元
歸納來看,這3項指標分別是“研發投入金額或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發明專利”、“營業收入或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此表示,第一,有標準比沒標準要好,無論標準是否特別合理;第二,三條標準和五項例外總體合理,并沒有一刀切,可以滿足絕大多數企業申報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二十二條第(五)款規定的上市標準申報科創板的企業可不適用上述第(3)項指標中關于“營業收入”的規定;軟件行業不適用上述第(2)項指標的要求,研發占比應在10%以上。
證監會認為,上述3項指標主要側重反映企業的研發投入、成果產出及其對企業經營的實際影響,能夠較為全面地衡量企業研發投入產出及科技含量。相關數據指標的設定,進一步強化了科創板企業應有的科技創新屬性,既體現了堅守科創板定位的總體要求,又與我國企業和科技發展的實際情況相適應。
目前,科創板已有92家上市企業,行業聚集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新材料產業、生物產業、節能環保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等六大產業。
科創屬性認定標準2:需滿足5項例外條款的任意1項
如果沒有同時滿足上述3項常規指標,那企業還可以申請科創板上市嗎?
答案是可以,若不同時滿足3項常規指標,但是滿足5項例外條款的任意1項,也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
具體來看,這5項例外條款分別是:
1、發行人擁有的核心技術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定具有國際領先、引領作用或者對于國家戰略具有重大意義;
2、發行人作為主要參與單位或者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參與人員,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并將相關技術運用于公司主營業務;
3、發行人獨立或者牽頭承擔與主營業務和核心技術相關的“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
4、發行人依靠核心技術形成的主要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鼓勵、支持和推動的關鍵設備、關鍵產品、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等,并實現了進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術和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 50 項以上。
證監會表示,5項“例外條款”主要是對《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中“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的企業到科創板發行上市”的進一步細化和落實,是對3項常規指標的進一步補充,在實踐中會從嚴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