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巨大的信息流量裹挾著泥沙而下。借助網絡平臺和網絡傳播方式侵犯公民權益的案件正快速增加。其間爆料出的諸多侵犯安寧權、嚴重干擾個人生活等惡劣事件讓網民大呼“上網如同裸奔”。
打開網頁,或大或小的彈窗接二連三地“蹦”出來;點擊選項卡,毫不相干的網游廣告一下子鋪滿整個屏幕;手機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收到來源不明的彩信,內容多半不良;QQ號在未征得同意的情況下被“塞入”若干個購物打折群,刪都刪不干凈……
這些讓人無力吐槽卻又無可奈何的網絡亂象,在不久的將來便是違法行為。2019年12月底,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其中的人格權編草案完善了隱私定義,將“生活安寧權”納入隱私權,并將隱私的定義修改為: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中的‘空間’不僅僅指人們生活與從事各項生產活動所處的空間位置,還包括人們在網絡虛擬社區內屬于個人的一隅一處。”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說,“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認為,為網絡虛擬社區設定生活安寧權,是網絡時代的‘剛需’。”
網絡侵權泛濫、無序、監管難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迅猛發展,網絡安全問題不斷暴露。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達8.02億,網絡普及率為57.7%,其中手機網民規模達7.88億,網民通過手機接入互聯網的比例高達98.3%。巨大的信息流量裹挾著泥沙而下,借助網絡平臺和網絡傳播方式侵犯公民權益的案件正快速增加。其間爆料出的諸多侵犯安寧權、嚴重干擾個人生活等惡劣事件讓網民大呼“上網如同裸奔”。
“一些不法企業和某些互聯網科技公司,抓住網民心理,在互聯網上設計諸多收費鏈接、廣告頁面自動轉跳等陷阱,通過技術手段在網民不知情或對相關軟件使用條款不了解的情況下,竊取個人隱私信息并形成轟炸式、無厘頭的‘噪音’污染,甚至會造成網民的財產損失。”許浩說。
據他介紹,近年來發生的諸多網絡隱私權侵權事件可以歸納為以下8類——非法侵入他人電腦、電訊設施,構成侵害隱私權;對他人的個人信息進行攔截或非法截取;利用網絡技術竊聽他人網絡電話或者網絡聊天內容;非法侵入他人電腦、電訊設施,惡意偽造、修改他人的資料;利用惡意代碼將瀏覽器的首頁設置為色情網站,發送大量的電子郵件造成對方的電子郵箱爆炸、癱瘓;未經他人同意將他人的網絡姓名等個人信息資料予以公開;在網絡傳輸的某一個環節設置監視軟件,從而獲取他人的一舉一動;通過聊天、郵件或實時軟件進行跟蹤,以言辭或文字引誘,獲得私人信息。
此前,網絡侵權行為尚無十分明確而嚴格的法律約束,無數網民面對個人信息泄露后無窮無盡的騷擾,只能默默承受,為網絡侵權行為立法迫在眉睫。在此情景下提出的線上“生活安寧權”,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保護網民的正當權益,值得肯定。不過,網絡“生活安寧權”能發揮多大作用、能否真正保護網民的正當權益,還需要看具體的落實與監管情況。
歷經多年“安寧”終成權利
“生活安寧權是20世紀初產生并得到發展的概念,是一種特殊的隱私權。長期以來,它作為學理上的概念存在,未被正式寫入立法。隨著經濟發展、尤其是網絡技術發展,才逐漸得到重視。”許浩說,生活安寧權于2012年首次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寫進《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確立了公民在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和電子郵箱拒絕商業廣告的權利。
而今,將生活安寧權正式納入隱私法律保護體系,除了對我國人格權法律體系發展具有重要積極作用,還為虛擬的網絡世界增加了一雙“實打實”的維權之手。“隨著時間的推移,未來安寧權的適用空間會不斷擴大,線上線下雙重維權,公眾的個人空間會變得愈發安全、自由。”許浩說。
生活安寧權要求線上和線下的商業宣傳需嚴格遵守安寧權基本原則。許浩認為:“不被打擾是安寧權的核心原則,網絡廣告要本著‘事先同意’或‘禁止即停’原則,發送形式也須符合安寧權的原則,那類狗皮膏藥一樣的彈窗、貼邊等廣告形式必然是侵權、違法的。”
除此之外,網絡“防騷擾”等防控措施將會越來越完善。社交平臺將被強制根據安寧權原則,將信息接收的控制權還給用戶,用戶可通過自行設置拉黑、禁評等方式保護自己的權利。
“生活安寧權的出現,是互聯網經濟技術發展下的一個注腳。當然,未來仍需要慢慢補充和細化其中的規定。”許浩說。
公眾需提高法律維權意識
再強大的法律武器,只有被受害者拿在手中方能發揮出威力。如果人們對自己的生活安寧權不夠重視、對相應的侵權行為無動于衷、對看到的侵權現象“逆來順受”,那么線上線下的安寧也只會是一種幻想。
“這就必須要談及公眾的生活安寧權維權意識。”許浩說,“我們首先要了解生活安寧權的概念意義,也要了解侵權的界定。既不能無故舉報,也不能選擇無視。”
他舉例說,如果你的鄰居某一天說話聲音很大打擾到你休息,你可以先登門說明情由,要求其降低音量。如果對方不接受你的要求且繼續給你帶來干擾,便可以報警,并依法要求相應的損失賠償;再比如,某電商向你發送促銷短信且不提供退訂方式,可以先聯系商家詢問退訂推送短信的方式,如果商家拒絕提供,則可以按規定走法律程序。
隨著人工智能時代的到來,私人生活安寧權的內涵和外延都發生了變化。比如在侵權主體上,自然人、社會組織、企業甚至是政府部門都有可能成為隱私權的侵權主體。在侵權方式上也呈現多元化。人工智能設備對私人生活安寧的侵犯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無處不在的攝像頭,逐漸推廣的人臉識別等。越來越擬人化的人工智能,終將毫無違和感地融入公眾的私人生活,同時也會‘潤物細無聲’地侵犯私人生活的安寧,這些都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許浩說。
“我們的生活安寧與否,取決于相關政策規定的完善與否,更取決于我們自身的自我保護意識。未來10年,中國公民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將會越來越強,要求受到人格尊重和做人尊嚴的意識也會越來越強,我們的整體生活環境都會變得越來越安寧。”許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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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狗叫、廣場舞擾民都算侵犯安寧權
私人生活安寧,不僅是個人幸福生活的起點,也是人與人之間和睦相處的基石。尊重和保護他人隱私,讓每個社會成員都擁有安寧的私人生活,是和諧社會應有之義。
生活安寧權的適用情景既涵蓋線上的虛擬社區,更包括線下的現實社會。比如噪音、狗叫、廣場舞等擾民行為,除了報警,還可依據民法典安寧權的規定訴請法院,要求判決侵權方承擔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在內的法律責任。
此外,安寧權還會給社會公眾人物更多隱私空間。藝人、網紅等屬于公眾人物,其隱私權、肖像權、安寧生活權理應被尊重。而“安寧”入法后,狗仔隊跟蹤、偷拍事件將會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