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經深入調查,昨日(1日)首次偵獲一個利用無線電通訊平臺向暴徒通報警方布防信息的組織,5人被拘捕,年齡介于25歲至68歲。
據香港《文匯報》“東網”等港媒2日報道,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警司鄒旺忠1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在過去包括10月1日、10月31日及11月17日在內的示威游行活動中,警方發現有人在背后非法利用無線電廣播,向前線暴徒通知警方的布防、警車位置及警員人數等,協助他們進行沖擊行為或逃避警方執法。
經情報搜集和深入調查后,香港警方鎖定一個有5名成員的組織。調查顯示,5人各有分工,并提供一條龍服務,有人負責鋪設無線電訊網絡,在高點安裝中轉器材,以加強無線電覆蓋范圍;有人則擔任“call臺員”,負責向暴徒通報消息;另有人負責將無線電通訊機派發給暴徒。
1日中午約12時45分,警員采取行動,分別在跑馬地、秀茂坪及尖沙咀拘捕3男2女,他們涉嫌協助暴動、干犯電訊條例、藏有仿制槍械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5人分別報稱任職銀行、零售業、工程師及退休者,部分人有業余無線電器材廣播專業知識。
報道稱,行動中,警員在秀茂坪一個目標住宅內查獲一部無線電收發器、天線和一個高頻無線電對講機,警方認為該處是用作廣播用途。為加強無線電的覆蓋范圍,涉案人員需在高點安裝一個中轉機,警員1日在跑馬地渣甸山一山坡,查獲無線電中轉器材,認為是2名被捕人士非法安裝的。此外,警方還檢獲了9部高頻無線電對講機。
在一名33歲被捕人的住所,警方還查獲可以發射鐵珠的氣槍、4把斧頭、7把利刀、2件防彈衣及1支伸縮棍,不排除準備用于暴力活動。該名被捕者再涉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藏有仿制槍械罪名。警方調查行動仍在持續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在被問及市民在一般情況下,在網上或向友人提供警員位置等,會否觸犯法例,鄒旺忠表示,若非法使用無線電廣播或通報已屬違法。警方強調,并非走上前線肆意破壞的人才違法,市民以任何形式協助及支援暴徒,包括金錢支援、提供物資、幫助遮擋樣貌、窩藏罪犯及搶犯等,均是犯罪行為。
鄒旺忠稱,此次案件中被捕者為暴徒提供通訊支援,也懷疑是協助暴徒的犯罪行為,呼吁市民不要對暴力行為視而不見,有關行為可能干犯的罪行包括阻差辦公,也可能被視為協助罪犯甚至涉及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