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年許愿的習俗從哪里來?
新年,是這樣一個時刻:在漫漫無涯的時間荒野中,它為我們切分出了一段嶄新的開始。從這個新的開始往前看,我們重新擁有了無限的可能性。于是,在這樣一個嶄新嶄新的2020年的開端上,我們難以免俗地,要許下新年愿望。新年許愿的習俗是從哪里來的呢?
新年許愿的習俗從哪里來?
我們中國人的春節,當然也是在慶祝辭舊迎新,但我們似乎沒有在大年初一為新的一年列愿望清單的習俗。春節更多的是強調親人團聚,因此我們慶祝春節的方式是走親訪友。
但新年許愿在英美等國家已經形成一種約定俗成的慣例。關于這一習慣的來源,現今能考察到的記載都與宗教有關。早在公元前1000年,古巴比倫人就有在新年時候向他們的神許愿及承諾的傳統,內容大多關于他們會按時歸還借來的工具及器物。在中世紀,騎士們在每年圣誕季結束時,要舉行“孔雀誓言”典禮,承諾對騎士精神的堅守。在基督教中,封齋節期間,基督徒也會有類似的習俗,反思過去一年中自己行為上的過失,并且為新一年立下行為的準則。
圣灰節時,人們在身上或頭上撒灰表示對自己過去行為的反思與悔改。
我們不難發現,新年許愿這一傳統跟“反思”、“悔過”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如同我們在列下2020年新年愿望的時候,也會為自己2019年的生活做一個梳理和反思。這一點,在基督教傳統中表現得十分明顯。每年的圣灰節
(Ash Wednesday,復活節前的第七個星期三,一般在二月份)
雖然如今在英美等國家,基督徒也并非全然嚴格按照圣經訓導,過“圣灰節”及“封齋節”,但這一反思、悔過、改正自己行為的習俗一直保留在人們的生活傳統中。每年新年,這樣一個辭舊迎新的時刻,正好是個絕佳的契機,用來反思、總結、展望。于是,宗教傳統中種種對自我反思及成長的要求,就被人們潛移默化地集中到了新年時刻。
在我們中國人的文化記憶中,似乎沒有這樣一個傳統節日,是專門用于反思悔過、總結人生的。但這樣一種總結與展望,簡直可以說是人類的本能,我們的老祖宗孔夫子早就有關于“吾日三省吾身”的訓誡。于是,我們也逐漸將陽歷新年用于同樣的用途。
只有10%的人,能真正完成新年愿望
相信這兩天,大家都感受到了朋友(和自己)爭相開列新年計劃躍躍欲試的激動心情。但我們也在心里隱隱地擔憂:這些計劃估計大部分會隨風而去,并不會真的變為現實。英國布里斯托大學的心理學教授理查德·懷斯曼
(Richard Wiseman)
美國有群數據控們創建了一個名為“統計學大腦”
(statisticbrain)
去廣場參加集體新年倒計時,成為許多城市居民選擇跨年的方式。
為什么愿望總是如此容易出現,而實現卻總是如此困難?拖延癥,大概是我們很容易想到的答案。現代社會,幾乎人人都感慨自己有拖延癥。事實上,就連開列新年愿望這件事情本身,也是一種拖延癥。
當我們說“我要在新年完成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們指的“新年”是一段抽象的、模糊的時間概念。它給了我們足夠的緩沖,不管到底能不能完成,我們至少擁有未來的365天去完成這些愿望,這聽起來總是充滿希望的。希望令我們感覺良好,這種感覺良好的感受往往在每年12月31日晚上的23:59分達到頂峰。不信,回想一下前面兩天的情緒變化,我們最享受的,是新年倒計時即將從2016年12月31日跨進2017年1月1日的那個瞬間,即使這個瞬間短暫到只有一秒鐘。
隨著新的一年真正開始,我們列下的新年愿望清單就逐漸顯得不那么誘人了。對中國人來說,等到春節也過完,我們那顆蠢蠢欲動的心才會真的停歇下來,開始為還未執行的愿望清單感到些許焦慮。等到一年過半,我們大概已經把新年愿望這回事兒拋到腦后了,剩下來的只是忙著應付當下的每一天。
我們真的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嗎?
當然,除了拖延癥,大多數人無法完成新年計劃也有其他的原因。比如說,計劃趕不上變化,總有些計劃之外的突發事件,它們累積起來足以導致自己難以完成原定計劃。再比如,我們可能并不真的了解自己,我們以為自己想要的是A,但嘗試了一段時間之后才發現我們想要的是B,等我們朝B努力了一段時間,或許我們又發現自己想要的是C。
弄清楚自己想要什么,遠比我們想象中更困難。如果說,我們并不真的了解自己的欲望,又或者,我們定下了自己的愿望,卻根本無法達成它。那么,根本的懷疑最終會指向:我們真的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嗎?
《我們真的有自由意志嗎:意識、抉擇與背后的大腦科學》,Michael S. Gazzaniga著,鐘沛君譯,貓頭鷹出版社 2013年3月版
自制力、自律、意志力……,在講究效率的現代社會,這些是我們常常聽到的詞匯,也是“成功人士”必備的素質。但是,人類是否真的擁有自由意志是心靈哲學上一直在爭論的話題。
所謂自由意志,是說我們有能力擺脫身體與本能的束縛,完成自己內心所做的選擇。我們認為人類應當有超越頭腦的能力,或者說,我們應當擁有心靈。這種靈魂意識,或者說自由意志,正是我們超越其他動物的特質所在。人類的法律正基于自由意志所建,比如我們認為一個人如果用刀將人刺傷,那么應當負責任的是這個人,而不是那把刀。因為人有自由意志,而刀卻沒有,因此人應當為自己的自由意志所做的選擇承擔責任。一個精神病人則通常被認為不擁有自由意志,基于此理念,精神病人殺人并不承擔刑事責任。
但自由意志是否真的存在?不少生物學家都曾經對人類大腦的選擇行為進行過研究。研究人員使用大腦掃描器掃描人類執行一個決定的過程,發現當我們產生一項行為之前,大腦總是能提前7秒鐘獲知我們的行為。也就是說,我們以為自己的行為是由自己的意識(自由意志)決定的,而實際上它只是大腦執行一套神經傳輸代碼的必然結果。
《自由意志與道德責任》,徐向東主編,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這會推導出,意識不是決定我們行為的原因,而是在我們行為做出過程中的外顯。決定我們行為的計算在未進入我們意識時早已進行或完成,而當我們意識到我們該做出選擇時,選擇已經完成。這意味著,我們實際上無法依靠“意識”決定自己的選擇。如果我們的科學有一天能夠進展到破譯大腦內進行各種選擇與行為的代碼,那么我們就完全能夠模擬建造出人類的心靈,并能夠預知這一“心靈”將做出的所有行為。
當然,有很多學者、生物學家、哲學家并不同意這種決定論,堅決地為人類的自由意志辯護。人類是否擁有自由意志,仍然是哲學史上爭論不休的話題。不過,在經歷了這些懷疑之后,還是讓我們先回到我們的新年愿望上來。如果你相信自由意志,那么你當然應當通過增強自控力來實現自己的新年愿望,并且你的自由意志將完全可以幫助你完成這一過程。
如果我們以“最壞”的結果——即人類的自由意志并不存在,我們無法決定自己的選擇來假設。那我們的新年愿望則只是大腦執行了一套程序的結果,能否完成這套程序,也得有賴于大腦是否能執行另一套程序。那么,我們需要做的,是發現并且保持住大腦的這套程序。換句話說,這個過程可以理解為,如果我們能夠不斷發現大腦中有利于我們執行新年愿望的那個反射過程,并且不斷強化它,那我們就可以利用大腦的反射慣性,不斷靠近和完成自己的“新年愿望”。
希望等到下一個年底,我們回望2020年的時候,能夠發現自己屬于那少數的、完成心愿的10%。
作者丨張婷
編輯丨李永博
校對丨薛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