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條例》3月1日實施
《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條例》近日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并將于3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定,擾亂公共交通秩序的,2年內可以被禁止購買優惠票。
學生違規打游戲校方可“代管”手機
現行《條例》于2013年實施,是全國首部關于城市文明建設的法規,對于促進深圳市民文明行為養成具有重要意義。此次修法是根據深圳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以及城市文明提升的需要,對部分不符合深圳實際情況的規定進行完善。
中小學生由于缺乏自制力,在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時,容易沉溺其中無法自拔。一些學生甚至在課堂上也偷偷打起游戲來,讓老師很傷腦筋,學校收繳手機又缺乏法律依據。對此《條例》專門規定,中、小學校可以限制中、小學生在教學區域進行非教學用途電子游戲活動,否則,學校可以代為保管手機、平板電腦等相關電子設備。
霸占愛心座椅司乘人員可報警
為了保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能得到良好照顧,我國各地的地鐵和公交車上普遍都設有愛心座椅。但是,如果有人強行霸占愛心座椅,除了道德譴責外,大家也無可奈何。
《條例》給愛心座椅增加了法律約束,規定其他乘客使用優先座位不給行動不便利的人士讓座的,司乘人員應當進行勸告;乘客不聽從勸告妨礙公共秩序的,司乘人員可以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對于擾亂航空器、車輛、船舶等公共交通秩序,受到行政處罰的,公共交通運營單位可以在處罰生效之日起六個月至二年內,不向行為人提供優惠服務,或者限制其通過電子方式購票。
對不文明行為可以進行媒體曝光
為解決處罰難以落實的問題,《條例》對監管措施和法律責任進行了優化,并建立了分層次、等級進行處罰的規則,增強了處罰機制的科學性。
比如,賦予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對其場所內的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的權力,不聽從勸阻的可以報告公安機關處理。有關經營單位和活動組織者對于在公共場所內實施不文明行為且不聽勸阻的,可以拒絕為行為人提供相關服務。
又如,建立不文明行為曝光制度,對拒不道歉,且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不文明行為,執法機關可以將違法行為視頻資料在有關媒體或者場所多次播放,直至違法行為人按規定向有關當事人或者向公眾道歉。
《條例》還建立了不文明行為重點治理清單制度,對列入重點治理清單的違法不文明行為,執法機關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幅度內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