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連環殺人案嫌犯李春宰就強奸殺害小學生案件表示,這是一起偶然的犯罪。
1日,韓國警方透露,李春宰于2019年9月承認了包括10起華城連環殺人案在內的14起殺人案件,以及30多起性犯罪案件。他還坦白了“華城小學生失蹤案”和華城第8起案件的具體犯罪經過。
華城小學生失蹤案是當地時間1989年7月7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華城泰安邑小學2年級學生金某(當時8歲)放學回家途中失蹤的案件。李春宰承認,在強奸后殺害了金某,由此其殘暴的犯罪行為浮出水面。
關于此案件,李春宰稱,“產生了不想活的想法,想要自殺,沒有任何計劃地拿著跳繩到了野山上,偶然地遇到了一名小孩,不經意地和小孩搭了話,進行了簡短的對話后,對這個孩子實施了犯罪行為。用帶去的跳繩綁住了孩子的雙手”。
對于正在辦理重審程序的華城第8起案件,李春宰則表示,自己喝酒回家的路上,偶然看到了大門開著的房子。走進敞開的大門,從房門窗戶上的洞中窺視了里面。因為女孩子一個人在屋里睡著了,便進去作案了。
李春宰連環殺人案(原為華城連環殺人案)發生于1986年至1991年間,涉及10起案件。其中第8起案件與其他幾起案件稍有不同,被認定為模仿犯罪。韓國警方已于當年破獲并抓獲兇手尹某。
警方相關人士表示,李春宰在陳述中避諱使用敏感詞匯,始終不表露內心,對犯罪動機閉口不談。他可能是為了主張案件為偶發性犯罪。
京畿南部警察廳調查本部為盡快結束李春宰連環殺人案件,最近對李春宰進行了追加立案等,加快了調查步伐。
當初,警方只對14起案件中,在證物中檢測出李春宰DNA的5起案件進行了立案。但是,從供詞的具體性等各種情況來看,對尚未確認DNA的其他9起殺人案件,警方也認定李春宰具有犯罪嫌疑,因此進行了追加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