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消息,我省制定《山西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運營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個等級。全省運營突發事件組織指揮體系由省、市兩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辦公室組成。省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應對特別重大和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城市軌道交通所在地市級政府應成立相應指揮部,負責應對較大和一般運營突發事件。
城市軌道交通所在地市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情況的日常監測。運營單位建立完整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監測體系,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特點和規律,加大對環境狀態、設施設備、客流情況和運行組織等的監測力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運營單位要及時對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造成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因突發大客流、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時,及時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對于突發大客流預警,運營單位要及時調整運營組織方案,加強客流情況監測,在重點車站增派人員加強值守,做好客流疏導,視情采取限流、甩站等控制措施,必要時由市級指揮部辦公室啟動地面公交應急運力進行接駁疏運。對于自然災害預警,運營單位要加強對線路、設備間、車站出入口等重點區域的檢查巡視,對重點設施設備的巡檢緊固和重點區段設施設備的值守監測,做好相關設施設備停用和相關線路列車限速、停運準備。發文人 何寶國 太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