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十二時辰》為什么不叫“長安24小時”呢,這是一個值得深入的問題。雖然眾所周知,十二個時辰是等同于24個小時的,但于導演來說,他沒法用“24小時”這一概念來體現,說具體點,是沒法用分秒的概念拍成十二時辰。總不可能出一字幕,5秒倒計時,這就太奇怪了,因為唐朝戲怎么能出現一秒表呢。
用導演曹盾的話來說,“分秒的概念,矯情一點說她是英國人的,并不是我們的。反過來說,時間都不是自己的,你的生活方式怎么是自己的?”相較之下,時、刻、更、點,顯然才是我國古代的時間概念,就算精確程度達不到分秒的程度,但其中卻蘊含了獨特的生活方式,以及人文基礎。
“時”指時辰,古時一天分12個時辰,采用地支作為時辰名稱,并有古代的習慣稱法。十二時辰制西周時就已開始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丑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刻”的說法來源于漏壺計時,這是一種水時計時器,各個朝代的造型不一,但原理都相似。杜甫詩_“五夜漏聲催曉箭,九重春色醉仙桃”,以及王安石詩_“金爐香燼漏聲殘,翦翦輕風陣陣寒”中,說的“漏聲”,就是水鐘滴漏的聲音。
大約西周之前,古人就把一晝夜均分為100刻,在漏壺箭竿上刻100格。折合成現代計時單位,則1刻等于14分24秒。在清代初期施行《時憲歷》后,改100刻為96刻,每時辰就得8刻,一刻鐘變成了15分鐘。這也是現在“一刻鐘”的由來。
我國古典小說常有“午時三刻開斬”的說法,按照現在的計時方法,是差十五分鐘到正午12點,這是屬于重犯或十惡不赦之犯的特殊待遇,因為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于是被斬者連做鬼的機會都沒有了。而一般斬刑則是正午開刀,犯人還能有個做鬼的機會。
“更點制”是隨著佛教的傳入,印度的一日六十的分法傳入我國,與十時辰制配合使用的。此時一夜被分為了五更,又把每更分為5點,由更夫報時。
而在白天,一般是城樓報時,敲鐘擊鼓。在唐代,實施晨鐘暮鼓,鼓響,城門關閉,實行宵禁;鐘鳴,城門開啟,萬戶活動。早上的城中,鐘聲頻繁,倒也不必在意,但傍晚的凈街鼓可就要當心了,一不小心被處作“犯夜”,那就有口難辯了。
對于古代我國人來說,時間流逝的概念,絕不是由鐘表的滴答聲構成的。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總不能指望人人都在家門口造個日晷、水滴壺什么的。在民間,時間更多是以輔助生活這一實用角度來談的,特別是那些并不住在城里的人。
比如刻木記日,兩人約好十天后再來此地相聚,就找來一塊木板,刻上10條口子,再從中間豎直剖為兩片,雙方各執一半。每過一天,他們就各自削去一格,當十格削完之日,就是再會之時。
還有結繩記日,這對古人來說,也是一項原始卻有效的記日方法。某人要到遠處什么地方去,就在腰間圍上一根繩子,每走一天打個結,當到達了之后,數一數繩子上的結,就可以知道他走了多少日子,用以評估距離的遠近。返程的時候,也可以一天解一個結,全部解開的時候,便意味著到家了。
對于更長的時間,有些古人會用向瓦盆投石子的方式來計數。這種方法有些地方甚至沿用到了新我國成立。在我國西南邊境的某些地方苗族,每到月圓時,就在竹筒里扔一顆小石子,裝滿12顆便倒掉,換一顆大的,表示已經到了一年。
不管是出于捕獵還是農業的需要,人們對物候的變化的認識都在逐步加深,通過身邊的自然事物“計時”,也是一種普遍的方式。在北方的烏蘇里江流域,古人弄不清自己的年齡,而是以吃過幾次大馬哈魚來排資論輩。因為這種海魚,只有每年的九、十月份回到烏蘇里江去產卵,一般情況就是一年吃一次,所以吃過40次魚的人一定比吃過20次的人年長,從而更受尊重。
生活在草原上以畜牧為生的人,通常以大草原的枯榮為年,他們把幾歲稱作“幾青”或者“青草幾度”。《魏書》中描述巖昌羌族的習俗,記載道,“俗無文字,候草木榮枯以記歲時”。
北宋詩人歐陽修還曾在他的《玉匣記》記下了一個頗為奇葩的計時方法_看貓的眼睛。因為貓的眼睛在不同的光照下,瞳孔的變化非常的大,一般早晚光線弱的時候瞳孔是最圓的,中午光線最強的時候瞳孔就會變成瓜子形狀,到了晚上又慢慢恢復成圓形。
對于生活在古代的人來說,不能指望他們都得到了最尖端計時科技的普及。所謂渾天儀之類的大物件,對普通人來說,可能還真不如貓眼睛,更能直觀感受到時間的存在。
試想,如果少了“滴答”聲的束縛,有關時間的概念,或許能變得更加豐富。在時間被精確到分、秒、毫秒等刻度之前,我們曾有著無數浪漫的說法。
孔子有一次專程去向老子請教什么是“至道”,老子要孔子齋戒沐浴,然后講,“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之過隙,忽然而已。”白駒過隙,除了短暫之外,似乎還有著一種姿態。
在《紅樓夢》中,麝月抽到的花簽寫道“開到荼靡花事了”。有詩云_“一年春事到荼靡”。荼蘼是一種薔薇科的花,總在春天的最后開放,等荼蘼花也開過了,意味著春天就算過去了。但“開到荼蘼”,卻不僅是春天完結這么簡單,她也是某種時間的終結。
也還有“時光荏苒”。潘安在《悼亡詩》里寫_“荏苒冬春謝,寒暑忽流易。”荏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苒是草茂盛的樣子,草木榮枯,也就是歲月流逝的樣子。
金庸的小說《天龍八部》第三十五章寫道“紅顏彈指老 剎那芳華”。傳說在海之角、天之涯,生有一株奇花,于一彈指之間,破土、萌芽、茂盛、開花、怒放、結實、飽滿,最后凋零。這花開得極為艷麗,卻也寂寞至極。她大概是曇花,但又不可考,只留下“剎那芳華”這個讓人浮想聯翩的詞,把時間和縹緲的美,凝結在了一起。
“剎那”一詞來自佛經。東晉時代,佛陀跋陀羅和僧人法顯共同翻譯的佛經《摩訶僧祇律》卷十七中有這樣的記載_“一剎那者為一念,二十念為一瞬,二十瞬為一彈指,二十彈指為一羅預,二十羅預為一須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須臾。”
要按照現在的時間刻度換算一下倒也不難_一日一夜24小時中有30個“須臾”,600個“羅預”,2000個“彈指”,24萬個“瞬間”,480萬個“一念”或者說是“剎那”;那么一須臾則為48分鐘,一羅預為144秒,一彈指為7.2秒,一瞬間為0.36秒,一剎那為0.018秒。
只是換算之后,“須臾”“彈指”“一念”“剎那”……似乎都少了點原本的魔力。試想,2016年里約奧運會上,牙買加選手博爾特以9秒81獲得男子100米冠軍,如果換算成“剎那”,可是有5450剎那啊。“剎那”這個詞,突然讓人覺得笨重了起來。
北宋人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對于時間又有不同的解釋_他說一時辰有四刻,一刻有三盞茶,一盞茶有兩炷香,一炷香有五分,一分有六彈指,一彈指有十剎那。
當然,要怎么換算時間都無所謂。可以深究到物理與天文,也可以前往哲學與宗教。
可以是太空中繞著一個巨大的燃燒球體旋轉的次數。
也可以是《西游記》里,“蓋聞天地之數,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歲為一元。將一元分為十二會,乃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之十二支也。每會該一萬八百歲”,“天上一日,下界一年”。
無論怎樣,時間大概都不會在乎你是怎樣計量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