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鄭達
9月3日羊城晚報刊發的《開發商自曝樓盤有質量問題,僵持十年“賣不了也拆不成”》一文社會反響強烈,該文中提到,“記者曾多次聯系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但該局拒絕接受采訪。”9月3日下午,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羊城晚報8月30日遞交的采訪函進行回復,回復內容如下:
羊城晚報報業集團駐珠海記者站:貴站關于“中水假日大廈”質量問題的《采訪函》收悉,經我局調查,現將相關情況函復如下:
一、珠海澤園房地產公司是“中水假日大廈”的建設單位,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建質規〔2020〕9號),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中水假日大廈”的設計由珠海澤園房地產公司委托設計,該項目使用的管樁亦由該公司購買(購樁合同上使用該公司公章)。
二、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珠海澤園房地產公司作為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三、珠海澤園房地產公司以“中水假日大廈”工程質量為由與其合作方、施工方的糾紛法院已經裁決,具體情況詳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粵民終1057號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載定書(2020)最高法民申1569號(網上可查)。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朱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