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峽都市報閩南版
“警察同志,我前男友粟某賴在家里三天不走,能幫幫我嗎?”9月2日傍晚,豐澤公安分局東海派出所接到劉某的報警后,民警立即趕到劉某的出租房,將兩人帶回派出所。
“我和粟某是四川老鄉,今年都是22歲,已經分手兩個多月了。8月29日,他來我的租房,想要和我復合,我不同意,他就賴著不走,而且他已經三天沒有吃飯了。”在值班室,劉某告訴民警。
民警擔心粟某多天沒吃飯身體出問題,于是將粟某帶到食堂,打了一碗面給他,打算順便開導他,不要再糾纏劉某。
“我要舉報!”粟某突然告訴跟民警說:“我和劉某都犯法了,我們把卡借給別人轉賬提現。”
原來,今年3月初,粟某在網上找工作時,看到一份輕松賺錢的兼職,于是加了對方(網名“小陳”)的微信。“小陳”說用銀行卡幫忙走賬取現就可以賺取傭金,每走10000元的賬可以賺150元。
這么輕松賺錢的生意,應該是違法犯罪行為吧?粟某一開始心里直打鼓。無奈自己正為沒有經濟收入發愁,一番思想斗爭后,粟某還是心動了,按照“小陳”的要求,下載了一款“蝙蝠”APP,并把自己的2張銀行卡提供給對方。不久,“小陳”約粟某在泉秀街一銀行門口見面,拿著粟某的銀行卡去取錢后,將銀行卡及300元傭金給了粟某。
粟某將賺錢的經歷告訴了劉某,劉某也心動了,把自己的3張銀行卡和密碼給了粟某,由粟某提供給“小陳”。
之后,粟某又與“小陳”見了4次面,總共賺取了5000元的傭金。5月初,粟某被“小陳”拉黑,再也聯系不上對方了。
“我也知道這是違法犯罪行為,當時抱著僥幸心理,以為不會出事??”審訊中,劉某后悔不迭,不曾想,一時的僥幸把自己推進違法犯罪的泥潭。
目前,粟某、劉某兩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豐澤警方提醒:隨意買賣銀行卡、手機賬戶、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為各種電信詐騙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經成為助推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黑灰產業”,廣大市民千萬別貪圖小利,以免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海都記者 |黃曉燕 通訊員 潘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