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子公司排污超標被罰百萬,煌上煌不服處罰提請行政訴訟
新京報訊(記者 王思煬)2020年1月3日,江西煌上煌集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煌上煌”)發布公告稱,因全資子公司福建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被認定排放污水總磷濃度超標,福州市福清生態環境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改正,并罰款100萬元。但煌上煌認為上述監測等存在不規范情形,對處罰決定不服,已向當地法院提請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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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告,近期,福州市福清生態環境局對福建煌上煌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口排放的污水進行取樣監測,發現排放污水總磷濃度超過了《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相關標準,違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規定,因此對其作出責令立即改正超標排污違法行為,并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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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煌上煌經自查發現,導致排放污水總磷濃度超標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工業洗滌劑清洗車間地面不當。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福建煌上煌立即停止使用現有洗滌劑,改為使用無磷型洗滌劑清洗地面,并添置先進的水樣檢測設備替換原水質檢測設備;加強處理后水樣監測,每天取樣監測,定期將樣本送至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對自行監測不合格廢水進行回流污水處理池重新處理,直至自行監測達標后再排放。福建煌上煌還委托專業公司對污水管網徹底清理和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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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煌上煌向福建煌上煌詳細了解受到處罰經過后,認為福州市福清生態環境局在環境執法的監測項目、采樣監測等存在不規范情形,且根據不交叉執行原則,福建煌上煌應執行行業排放標準《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而非綜合排放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因此,煌上煌已于2020年1月2日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請了行政訟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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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指出,以上行政處罰決定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持續經營。煌上煌把此次事件作為典型,召開環保專題會議和培訓,加強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進一步增強環保意識,避免此類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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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述事件,2020年1月3日,新京報記者致電福建煌上煌。工作人員稱,相關人員尚在外出,將在了解情況后給予回復。截至發稿時,對方尚未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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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記者 王思煬
編輯 李嚴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