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楊某充當媒人,結伙他人以介紹越南女子當老婆為名騙取介紹費3萬元。近日,韶關湞江法院依法審結這起詐騙案,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3年上半年,楊某認識了一名叫“肥婆”(在逃)的女子,兩人約定由楊某物色需要找老婆的單身男人,以介紹越南新娘為由騙取介紹費,后再由“肥婆”把越南新娘接走。2013年7月21日至27日,楊某物色到被害人丁某作為詐騙對象,楊某告知丁某可以介紹一名越南新娘給他,雙方約好在韶關見面。2013年7月22日,丁某在韶關市汽車東站招待所將介紹費人民幣3萬元給了楊某之后,將一名叫“阿中”的女子接回家。該名女子在丁某家住了五天后趁機逃走,事后楊某分得贓款人民幣5000元。
2020年12月10日,楊某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
湞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楊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結合被告人楊某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及社會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全媒體記者】潘俊宇
【通訊員】徐國維
【作者】 潘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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