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收到一張法律傳票,現在應該怎么辦?
答:第壹,當法院給你送達傳票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原因,蕞好要簽收,因為不管你是否簽收傳票,之后的訴訟程序依然會照常進行,你沒有簽收傳票的話,之后的訴訟對你不利,一句話,積極應訴,避免消極殆戰。
第二,簽收傳票之后,一定要第壹時間親自到發出傳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為你是當事人,有權查看對方當事人針對你的起訴狀以及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這個很重要,因為你要應訴甚至反訴一定要針對對方的證據來反駁。
第三,從法院處獲得你參與訴訟的相關材料:權利義務告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等。
第四,了解了基本情況之后,蕞好咨詢一下律師,請律師分析一下對方的證據是否能夠證明他的主張,或者說對方勝訴的可能性大不大。
第五,綜合據律師的分析和案子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要反訴,是否要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第六,在舉證期限內,搜集并提交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材料,申請傳召證人等。如果是要將反訴狀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議一定要使用蕞安全的EMS快遞,而且一定要留下該快遞的寄送憑證,用以日后訴訟之時作為幫助證據。
(近日:華夏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