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壽國,是濟南歷城區鮑山街道西粱王二村人。
去年3月,他向所在街道辦事處遞交了信息公開申請書,希望公開本村所有拆遷戶得征遷安置補償信息,以此作為向法院申訴提交得證據。
經過幾番波折,今年10月23日,李壽國終于收到了鮑山街道得回復,然而讓他詫異得是,這份回復通知書竟要求他先交15萬信息處理費。
通知書顯示,街道可以公開李壽國要求公開得全部信息,但全部材料需要復印約4000頁,李壽國得先交154700元得信息處理費,待實際張數核準后多退少補,且20日內不交錢,則視為放棄。
李壽國告訴九派新聞,他看到這份天價收費單時,“既震驚,又絕望”,“我一個農民,在廠里打工,就算讓我賣血賣腎都湊不夠。”
先繳15萬,多退少補根據通知書顯示,鮑山街道收取“信息處理費”得依據和理由是,李壽國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得“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42條得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得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得,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信息處理費,是指為了有效調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引導申請人合理行使權利,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得申請人收取得費用。”
而按照上述辦法第3條和第5條,“30頁以下(含30頁)得,不收費;31—100頁(含100頁)得部分,10元/頁;101—200頁(含200頁)得部分,20元/頁;201頁以上得部分,40元/頁。”
若打印4000頁公開信息材料,則總價為154700元。
因此,在“收費通知書”中,鮑山街道以4000頁標準要求李壽國先行繳納信息處理費154700元,并稱,“待實際張數核準后多退少補” ,“20個工作日未繳納視為放棄申請,且街道辦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李壽國告訴九派新聞,這樣得算法讓他難以接受,“首先,我申請公開得信息并未超出合理范圍,這些信息是政府應該公開得,甚至應該主動上墻公示得。”
同時,他稱,“鮑山街道采用得收費標準并不適用,“我查了相關法律條文,收費標準在今年1月1日才開始生效執行,按理說,去年街道辦就應該執行上級部門行政復議結果,為我公開信息。這相當于拿著今天得法律去制約昨天得行為。”
九派新聞注意到,此前,鮑山街道得上級單位歷城區政府曾兩次督促鮑山街道履行信息公開得行政復議決定,且認定李壽國要求公開得信息是街道本就應主動公開得政府信息。
是否超出合理范圍?李壽國告訴九派新聞,此前,鮑山街道在上級部門催促下,曾向他公開過8戶拆遷補償材料。
但他認為公開范圍遠不及他要求得大,于是一紙訴狀將鮑山街道訴至法院。
在判決書中,鮑山街道以涉及其他拆遷戶隱私為由,認為李壽國得信息公開訴求超出了合理范圍,因此僅愿公開8戶。
“李壽國申請信息是為了獲得補償標準是否統一,提供部分信息公開足以實現其目得,要求知道每戶得全部信息內容,明顯超出其對比補償標準得需要,因此屬于數量明顯超出合理范圍。
“街道與被拆遷人簽訂得協議記載了大量個人、家庭及財產信息,屬于被拆遷人不愿意公開讓他人知曉得隱私。向幾百戶分別征詢是否愿意公開信息客觀上難以實現。”
李壽國則向九派新聞表示,上述說法并不成立,“一方面我所申請得信息應該都是政府主動公開得內容,如果涉及隱私,那么街道辦得上級部門也不會多次督促他們執行。”
“而且街道辦公開了8戶信息,那是否也意味著他們可以公開若干個8份,那么這600多份是不是都可以公開?”
“另外,如果涉及隱私,那么街道出具15萬收費單,是否意味著我花十幾萬塊錢就可以從街道辦獲取他人得隱私?”
10月27日,針對李壽國要求公開得信息是否超出合理范圍及15萬收費單問題,感謝撥通了鮑山街道黨工委一陳姓書記電話。
其稱,正在協商處理此事,因為涉及一些法律可以問題,暫時無法給出具體解答,“我們討論后會作出詳細答復。”
對話當事人
【1】訴街道強拆賠償,需街道公開征遷信息九派新聞:你向街道申請公開什么信息?
李壽國:2020年3月24日,我向鮑山街道提交了“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我們村全體拆遷戶得拆遷補償協議及其他相關補償明細情況。
九派新聞:為什么要申請公開這個信息?
李壽國:我所在得西粱王二村屬于濟南新東站工程項目征遷范圍,2016年8月,因為當時在征遷補償問題上,我不同意政府給我得方案,就遭到了鮑山街道辦事處得強拆。
后來我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鮑山街道辦強制拆除我得房子違法,我又繼續申訴,打行政賠償官司,希望申請China賠償。
19年底,法院判決結果出來,我對賠償結果不是很滿意,因為判賠給我得賠償款比村里別家按照政策補償得單價還低,每平米低了將近1200元,所以我就向山東高院提起再審,當時我是想證明二審判決得賠償低于其他村民得政策補償單價,于是我就向鮑山街道申請公開全村所有拆遷村民得賠償信息,作為新證據提交法院。
九派新聞:后來呢?
李壽國:在我提交申請書后,大概過了十來天,也就是4月8日,鮑山街道辦給了一個回復,意思是這些信息不屬于政府公開范圍,不予公開。
我是覺得房屋征收補償信息是可以公開得內容,而且這應該屬于就算我不申請,也應主動公開得信息,于是我就向上級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想知道這些信息到底屬不屬于公開范圍。
7月30日,我收到了行政復議結果,歷城區政府支持了我得申訴,認為我所申請公開得信息屬于政府公開范圍,要求鮑山街道辦重新作出答復。
九派新聞:鮑山街道辦有作出答復么?
李壽國:我左等右等,等了大半年,直到今年2月1日,也沒收到任何答復。
我就又向歷城區政府遞交了“監督執行申請書”,希望上級政府能夠監督執行。歷城區政府很快下了通知,要求鮑山街道15天內履行決定,并作出答復。但一直到一個多月后,也就是今年3月22日,鮑山街道辦事處只給我公布了8戶得拆遷補償信息。
【2】等來天價收費單,打印4千頁收費15萬九派新聞:你原本要求公布多少戶得?
李壽國:我要求看全村得拆遷補償信息,應該是600多戶,但街道只給我看了8戶得。他們給我得理由是要求公布得信息數量較多,超出合理范圍,所以僅僅在全部拆遷戶中隨機抽取了8戶。作為我向法院提交得證據來講,這8戶是遠遠不夠得。
我就又向上級政府申請再次監督執行,歷城區政府在今年10月12日下達了再次督促執行得通知,要求其盡快落實。
九派新聞:你什么時候拿到得收費通知書?
李壽國:今年10月21日,歷城區政府下達了再次督促執行得通知后,鮑山街道終于作出了回應,但卻是一份“收費通知書”。
意思是,可以公開全部信息,但全部材料需要復印約4000頁,所以要先交154700元得信息處理費。
九派新聞:當時你看到這么高得信息處理費有什么想法?
李壽國:很震驚,也很絕望。
九派新聞:他們為什么要收這么多錢?
李壽國:在“收費通知書”里,他們給出得理由是,我申請公開信息得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因此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要收取15萬信息處理費。
九派新聞:你怎么看待這個理由?
李壽國:我認為我得申請要求是非常合理得,并沒有超出合理范圍,之前街道辦已經給我公開了8份,那是否也就意味著他們可以公開若干個8份,那么這600多份是不是都可以公開。
另外,我覺得這些信息屬于政府應該公開得,甚至應該主動上墻公示,這樣才有利于大家監督。
而且這個處理費得收費標準是今年得1月1號才開始生效執行得,按理說,去年街道辦就應該執行行政復議結果,公開信息。這相當于拿著今天得法律去制約昨天得行為,所以這個收費標準并不適用。
【3】不打算支付九派新聞:你有打算支付么?
李壽國:我肯定不會交錢,我一個農民,在廠里打工,哪有這么多錢,就讓我賣血賣腎我都湊不夠。但根據街道得要求,20日內不交錢,就會視為放棄申請。
九派新聞:這會對你跟街道辦得賠償官司產生影響么?
李壽國:影響很大,因為街道辦一直拖著不給我公開信息資料,我得再審申請已經被駁回了。我覺得如果我能早點拿到本村其他拆遷戶得補償信息等資料,拿來當新證據,也許高院就能支持我再審了。因為我提交證據不及時,后面我向檢察院申請監督也被駁回了。
九派新聞:你有了解過為什么街道一直拖著不公開么?
李壽國:因為鮑山街道一直拖著不公開,我申請行政復議后,他們仍拒不執行,我就一紙訴狀把他們告到法院。
法庭上,他們說,不公開得理由是為了保護隱私,說我申請公開得信息牽扯到其他拆遷戶得隱私,因此只提供8戶得拆遷補償材料,但就算這8份材料也拖了很久才拿到,我拿到得時候,再審申請早就被駁回了。
九派新聞:你怎么看待他們說涉及隱私這一說法?
李壽國:一方面我所申請得信息應該都是主動公開得內容,如果涉及隱私得話,那么街道辦得上級政府也不會多次督促他們執行,這也從側面證明我要求公開得內容不涉及他人隱私。
另外,如果涉及隱私,那么我花十幾萬塊錢就可以從街道辦獲取他人得隱私么?
九派新聞:后續有什么打算?
李壽國:對這個天價收費我也沒啥辦法,現在我也很迷茫很無奈。
武漢晨報感謝 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