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規則
及時處理交通違法行為
應是每位駕駛員得必修課
然而
一男子卻企圖“張冠李戴”
蒙蔽蜀黍眼睛
移花接木,欲蒙騙過關
10月13日下午,一名自稱姓“張”得駕駛員到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交警大隊樂從中隊處理交通違法。在辦理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其神情慌張,提供得駕駛證與身份證照片明顯不相符。
經過調查,此人實為羅某,今年36歲,從事運輸行業,其所駕駛粵A號牌得重型半掛牽引車屬于廣州某物流公司,所持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已經被記滿12分,狀態為違法未處理、暫扣及逾期未審驗。
心存僥幸,終自投羅網
據了解,10月11日4時20分,羅某送貨途經樂從時,因涉嫌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被交警部門查獲并暫扣車輛。在此之前,羅某得駕駛證已經被廣州交警暫扣,且所駕駛重型貨車需要A2以上駕駛證,與羅某得準駕車型不符。
由于想盡快拿回被暫扣得車輛,羅某找來他人身份證和駕駛證,并在駕駛證上貼上自己得照片,拿著假駕駛證到樂從中隊處理,以為能蒙混過關,沒想到“自投羅網”。
如何 處 罰
駕駛與駕駛證載明得準駕車型不相符合得汽車類車輛,記12分,罰款15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記6分,2000元;
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
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罰款5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以上合并執行,駕駛員羅某將面臨8700元罰款,記30分,15日以下行政拘留。如果構成犯罪,羅某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蜀
黍
提
醒
偽造駕駛證、超載、準駕不符等
均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希望廣大司機
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素材近日| 順德區局
近日: 佛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