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南京市中級法院舉行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優秀案件頒獎暨發布會。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某污水處理公司、鄭某等污染環境案”入選了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據發布會上的視頻介紹,2014年至2017年,南京某污水處理公司在接收了一些企業的高濃度廢水,在沒有處理的情況下,直接用暗管將其排入了長江。其間,還人為篡改了在線監測儀器的相關數據,逃避環保部門監管。
經過鑒定,非法排放的廢水、污泥、危險廢物,共造成生態環境損害數額達2.5億元。
法院查明,鄭某作為該公司總經理,明知下屬實施上述污染環境行為,未加制止或及時采取措施,而選擇默許縱容。該公司的部門經理、班長、主管等人員,分別參與組織、實施偷排廢水、污泥、危險廢物等行為。
南京市玄武區法院對上述污水處理公司及12名被告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鄭某等12人犯有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刑6年至1年不等,并處200萬元至5萬元不等罰金;涉事污水處理公司被判處罰金500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交國庫。
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另外,南京檢察機關還對該污水處理企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涉事污水處理公司賠償4.7億元環境修復費用,獲得法院支持。
也就是說,這家污水處理公司的罰款金額加上環境修復費用,最終付出了5.2億元的慘重代價。據辦案法官介紹,截至目前,這是國內開出的污染環境“最嚴厲罰單”。
對此,該案主審法官表示,負責處理污水的污水處理公司偷排污水,性質極其惡劣。案件的審判只有體現從嚴從重的原則,方能達到懲罰和震懾的目標,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格的法治,來保護生態環境。
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1.王有喜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深圳秋葉原公司與東莞秋葉原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案
3.王一帆等敲詐勒索案
4.章某與江蘇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度危險責任糾紛案
5.金某與孟某撫養費糾紛案
6.朱莉、姜林妨害作證案
7.某污水處理公司、鄭某等污染環境案
8.兆潤公司、王某林與王某斌、萬杰公司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
9.南京歡樂水魔方公司破產重整案
10.上海某信托公司與雨潤等關聯公司執行案
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優秀案件:
1.某能源公司與某商貿公司、某鋼鐵公司執行異議裁判案
2.王煌等57人詐騙案
3.南京某裝備有限公司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4.南京某科技公司、某信息公司與蘇州某技術公司、陸某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
5.張某儀、張某興與吳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
6.金某某等與金滿庭小區業主委員會撤銷權糾紛案
7.紀某某與某小額貸款公司名譽權糾紛案
8.南京金龍客車制造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案
9.南通某公司訴江蘇省商務廳不履行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備案法定職責案
10.南京王者之風建筑裝飾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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