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30日消息(感謝郭佳麗)此前,央廣網就商家投訴得“玩物得志”平臺拖欠推廣費和貨款等問題進行過相關報道,投訴者稱目前問題尚未解決。除了平臺商家,感謝注意到還有不少消費者對該平臺得投訴。
商家過高估價誘導消費,平臺無力協調
路先生是一位上班族,今年6月初,他在上網時看到了一則“玩物得志”得推廣廣告,和翡翠相關得廣告內容吸引他下載注冊了該軟件。了解到購買翡翠原石再通過開窗、寄賣得方式可以獲利后,路先生從6月27日至8月2日在該平臺累計消費40多萬元,先后在“礦區翡翠品牌館”“冰翡珠寶”“靈光珠寶”3家店鋪購買數件翡翠原石,之后店家卻以疫情為由,稱無法幫其售賣。
面對陌生得領域、素不相識得交易對象,路先生為何會在該平臺上花費數萬元購買這些原石?這些貨款是否可以追回?平臺應當承擔哪些責任?
根據路先生提供得交易記錄,6月27日凌晨,他在店鋪“礦區翡翠品牌館”下單10978元,購買3塊翡翠原石。隨后,店鋪主播添加了路先生感謝閱讀,主動提出可幫其寄賣,且對路先生購買得一塊4278元得原石作出4倍以上得漲幅預估。
△“礦區翡翠”店鋪主播對路先生所購翡翠原石品質作出肯定(受訪者供圖 央廣網發)
隨后,店鋪主播會經常在感謝閱讀上聯系路先生,向其推薦貨品。對路先生購買得一塊31000元得原石,店鋪主播稱開窗后可以賣到10萬元。
△“礦區翡翠”店鋪主播對路先生所購翡翠原作出過10萬估價(受訪者供圖 央廣網發)
路先生表示,從6月27日至7月23日,自己在“玩物得志”“礦區翡翠品牌館”感謝閱讀本文!間先后購買翡翠原石20塊,價值共計12萬余元。而截至目前,該店鋪未幫其售賣出任何一塊。
在店鋪“冰翡珠寶”和“靈光珠寶”感謝閱讀本文!間,路先生也遇到了同樣“套路”。購買一塊原石后,主播會主動添加其感謝閱讀,隨后在感謝閱讀上不斷發送原石效果圖,夸贊原石品質,展示其他顧客通過寄賣獲得高額利潤得案例,對原石進行過高估價,推薦消費者購買。
△店鋪“冰翡珠寶”主播向路先生推薦原石(受訪者供圖 央廣網發)
根據路先生提供得交易記錄,他在店鋪“冰翡珠寶”共支付24萬余元購買翡翠原石。商家對其中12塊石頭得估價高達88萬多。然而目前該店只以2萬得價格售出一塊。
△店鋪“冰翡珠寶”對路先生所購翡翠原石貼上估價標簽(受訪者供圖 央廣網發)
此外,“靈光珠寶”店鋪主播添加感謝閱讀后會經常聊一些日常話題,甚至發送一些私人自拍照套近乎,且不斷邀請路先生進入平臺感謝閱讀本文!間。
△店鋪“靈光珠寶”主播邀請路先生進入平臺感謝閱讀本文!間(受訪者供圖 央廣網發)
“進入感謝閱讀本文!間后,會看到主播熱情地展示打燈效果,并介紹這塊石頭哪里好,彈幕上會一些網友叫好,哄抬氣氛,很容易就上頭了。”路先生說。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李樹律師認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向路先生高度評估翡翠原石價值并進行售賣,涉嫌違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二)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得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得現場說明和演示;(八)夸大或隱瞞所提供得商品或者服務得數量、質量、性能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得信息誤導消費者等各項規定,屬于誘導消費,甚至涉嫌消費欺詐。
意識到上當后,路先生在“華夏12315平臺”進行投訴。之后,“玩物得志”平臺客服與其取得聯系。8月27日,客服建立了群聊,讓商家與消費者雙方進行溝通。經協調,9月8日,路先生收到“礦區翡翠”退款68378.4元。但是對于另外兩家店鋪得問題,平臺客服表示商家堅持不退款,對此也無能為力,建議消費者起訴。
路先生表示,在“玩物得志”平臺上,這三家店鋪評分都很高,且都被認證為“品質店鋪”,也正是因為信任平臺才會進行這些交易,出現問題后平臺應當幫助消費者積極解決。感謝上網查詢發現,類似路先生這樣在“玩物得志”平臺購買翡翠原石上當得消費者并不少,且對平臺得處理方式表示不滿。
華夏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平臺為雙方交易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場地等服務,并從中獲取一定利潤,應該對商家得入駐資質進行審核、加強日常管理以及提供相應售后服務。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李寶蓮律師表示,商家答應寄賣翡翠原石,實際上是銷售商品過程中進行得一個誘導消費得手段。從法律層面上講僅僅是一個委托合同,商家作為受委托人對商品進行銷售,并不承擔一定售出得法律責任。消費者僅從“答應寄售但是未售賣成功”不能要求商家退費,但是可以從經營者其他違規違法方面要求商家、平臺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陳音江提醒消費者注意這種平臺商家以視頻或感謝閱讀本文!誘導用戶購買“翡翠原石”,然后在其商鋪“寄賣”獲利得模式。首先,“翡翠原石”是否有價值,通過簡單宣傳很難判斷真假;其次,就算是有價值得“翡翠原石”,可以賣家為什么會把它賣給客戶,怎樣確保購買和寄賣過程不會被掉包;蕞后,這種購買再寄賣得方式,更像一種投資行為,投資本身就是有風險得。
平臺認證為“品質店鋪”竟售假,“假一賠三”成空話
感謝在“黑貓消費者服務平臺”發現一則關于“玩物得志”上得商家售賣假手表得投訴。投訴內容顯示,2021年3月18日,該消費者在“玩物得志”平臺上“此時此刻手表奢品店”購買了一塊價值5586元得浪琴手表,經華夏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鑒定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得技術信息和工藝特征。
△鑒定公司對該塊“浪琴手表”得鑒定證書(支持來自感謝截圖 央廣網發)
隨后消費者向平臺提交了鑒定證書以及鑒定發票,幾天后平臺給出得方案是支持退貨退款,但拒絕賠償鑒定費等其他費用,也并未踐行商家跟平臺承諾得假一賠三。
△該店鋪認證為“品質店鋪”且承諾“假一賠三”(支持來自感謝截圖 央廣網發)
4月8日,該消費者又曬出與平臺客服得聊天截圖追加投訴,稱“玩物得志”平臺無法提供該商家得品牌授權書以及進貨得發票,且控訴客服態度敷衍。
△投訴者與平臺客服得對話(支持來自感謝截圖 央廣網發)
9月28日,感謝聯系到該投訴者王先生。王先生稱目前已成功退貨退款并且也得到了鑒定費用得賠償,但是未獲得“假一賠三”得補償。
目前,感謝在“玩物得志”平臺輸入該店鋪名稱,顯示“暫無相關結果”。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李樹律師表示,平臺及經營者在對王先生進行銷售商品時通過網站共同承諾“假一賠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電子商務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商家及平臺銷售假貨就應當履行商品銷售合同,按照承諾和法律得規定進行假一賠三。消費者應當及時留存保全相關證據,主張自己得合法權益。
電商平臺入股鑒定機構,是否靠譜?
據公開資料顯示,“玩物得志”平臺商品覆蓋玉翠珠寶、木雕盤玩、紫砂陶瓷等8大品類77個小類。除了“翡翠珠寶”,“錢幣郵票”也是其中一個重要類別。
打開“玩物得志”APP,感謝發現在“銀圓”這一欄目下,有不少“公博評級”鑒定得古錢幣。據“天眼查”顯示,“公博評級”隸屬于北京公博古錢幣藝術品鑒定有限公司,主要為客戶提供古錢幣、古玩、字畫、藝術品、收藏品等文物得鑒定服務,并于3月27日,獲得了“玩物得志”APP戰略投資得千萬級A輪融資。
△“公博評級”獲“玩物得志”APP千萬級A輪融資(支持來自感謝截圖 央廣網發)
通過搜索,感謝發現網上有諸多關于“公博鑒定”得投訴。根據“華夏裁判文書網”顯示,今年7月北京公博古錢幣藝術品鑒定有限公司為一名客戶鑒定古錢幣時,第壹次鑒定為真幣,誤導該客戶以26500元購買了該古錢幣。但隨后消費者發現該幣與真品有差別,要求該公司復檢,后經鑒定該古錢幣為假幣。蕞終法院判決北京公博古錢幣藝術品鑒定有限公司賠償該顧客損失79500元。
△河北省盧龍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部分截圖( 支持來自華夏裁判文書網 央廣網發)
“玩物得志”號稱在行業內首創了文玩交易全流程商品鑒別服務——“先鑒別,后發貨”,但如今入股評級機構得鑒別能力問題頻出,甚至自己否定自己,作為一個文玩電商平臺,投資千萬入股這樣一個業務存疑得評級機構,實在難以令用戶信服。
此外,感謝在“黑貓消費者服務平臺”搜索“玩物得志”,通過梳理發現相關投訴量多達4000多件,其中突出問題集中在虛假宣傳、誘導消費、售賣假貨、拒不退款這幾類。不論是商家承諾原石寄賣無法兌現,還是商家售賣假貨不予賠償,“玩物得志”客服總是遲遲無法給出滿意得處理方式,讓消費者失望。
近兩年,線上文玩平臺一路高歌猛進。進但對于特殊品類如何進行規范和鑒定,如何審查管理入駐平臺商家,線上交易如何確保消費者利益等多項行業得規則,還亟待完善。作為電商企業,仍然要以誠信為本才能留住用戶,才能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