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農業農村部通報獸藥抽檢情況 仍存在非法添加現象
新京報訊 1月7日,農業農村部通過官網發布了《2019年第四期獸藥質量抽檢情況的通知》,內容顯示2019年第三季度抽檢的獸藥產品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含量不合格、中藥有效成分無法檢出等諸多方面,且非法添加現象依然存在。
通知顯示,2019年第三季度完成獸用生物制品監督抽檢274批,不合格6批。完成化學藥品、中獸藥等監督抽檢3145批,不合格64批,其中3批檢出非法添加物。另外,抽檢中還發現不符合獸藥追溯監管要求的獸藥產品26批。
通報指出,本期抽檢的獸藥產品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
含量不合格。化藥類和抗生素類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問題在于含量不符合要求,多為含量偏低。不合格原因與企業不按生產工藝生產、對質量控制不嚴或為降低成本不按處方投料等相關,不排除有些企業生產工藝或產品包裝存在問題,無法保證產品質量穩定性。
中藥有效成分無法檢出。中藥類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問題為生產企業偷工減料,減少藥材投料品種或以次充好,導致一種或幾種藥材無法檢出。
非法添加現象依然存在。本季度抽檢活動中有3批樣品檢出添加黃芩苷、乙酰甲喹和水楊酸、氧氟沙星等。
此外,檢測還發現獸藥性狀、干燥失重、水分、溶解性、有關物質和無菌等均存在不合格現象。不合格原因與企業設備設施、原材料、產品配方、生產包裝工藝、生產過程未按GMP要求進行濕度和潔凈度控制等相關。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根據有關工作要求,從經營企業抽取樣品檢測發現非法添加其他獸藥成分的,經過確認后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查處,責令停止生產,召回相關售出產品,監督銷毀相關庫存產品和召回產品,并依法實施立案處罰。經所在地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審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符合從重處罰情形的,要依法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或撤銷獸藥產品批準文號。
新京報記者 田杰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