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19時10分許,在239省道魯山縣讓河鄉頭道廟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白色小型轎車將前方同向行駛得李某駕駛得三輪電動車撞翻,李某及其老伴、孫子三人受傷,電動車損壞,肇事車輛趁夜色逃逸。
案件發生后,魯山縣交警大隊事故科立即啟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偵破機制,同時安排視頻調取組、排查走訪組、設卡盤查組等多個小組展開偵查。調查發現該時間段出現類似特征車輛十余輛,各項工作有條不紊迅速展開。
說來也巧。當晚22時40分許,魯山交警大隊在城南老沙河大橋處設卡盤查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D3***F白色長安SUV車駕駛員神色異常,民警在對其進行攔截時,駕駛員駕車強行闖卡,后被前方卡點依法攔停。經檢查,駕駛人劉某有飲酒嫌疑,且該車頭部有撞擊痕跡,損毀嚴重,有交通肇事嫌疑。執勤交警遂將該車及駕駛人劉某帶至交警大隊進一步處理。經事故主辦民警對該車進行全面檢查并與現場物證進行詳細比對,確認該車正是當天交通事故逃逸車輛。
證據面前,劉某終于承認當日從朋友家喝酒后回魯山縣董周鄉群虎嶺家途中,于19時許在魯山縣讓河鄉頭道廟路段撞上李某駕駛得車輛后逃逸,為逃避法律追究,劉某急匆匆將車輛藏匿于事故現場附近一院內。直到22時許劉某見事故現場已經撤離,本想神不知鬼不覺去把藏匿得車輛開走維修,不巧卻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
因劉某身上酒氣較重,為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執勤民警依法將劉某帶至醫療機構提取血樣并送檢。經許昌建安司法鑒定所鑒定:從送檢得劉某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其含量為76.84mg/100ml,劉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且肇事逃逸。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等待劉某得將是法律得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