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證券時報·e公司
年關將至,日出東方(603366)疑似“踩雷”。
1月5日晚間,日出東方公告稱,此前以5000萬元認購的首譽光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行的首譽光控-瑞豐2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存在延期或無法全額收回的風險。上交所隨即于1月6日下發問詢函,要求日出東方補充披露最終投資標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全面核查委托理財到期無法收回的原因,并說明公司內控及風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
5000萬元投資懸了
2017年3月,日出東方以自有資金5000萬元認購了首譽光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譽光控”)發行的首譽光控-瑞豐2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資管計劃)份額,并通過深圳市遠致富海三號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遠致富海)最終投出。根據公告,專項資管計劃到期日為2019年12月24日。
不過就在到期日的前一天,日出東方公司收到資產管理人首譽光控關于該筆資產管理計劃延期終止公告。此后在2020年1月3日,合伙人會議就有限合伙企業后續延期或清算安排等事項進行商議,日出東方在1月5日晚間的公告中稱,“會議當天尚未形成決議,項目存在延期或無法全額收回的風險。”
上交所在1月6日下發的問詢函中要求日出東方補充披露:資產管理人、遠致富海當前的運營管理情況,以及最終投資標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是否存在影響公司收回投資的不利因素,并提示相關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日出東方2018年度計提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1.05億元,計提其他理財產品減值損失4262.36萬元。上交所據此要求公司補充披露目前委托理財的情況,并說明是否存在到期無法收回的情況;全面核查委托理財到期無法收回的原因,說明公司內控及風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執行是否有效。
不僅如此,上交所要求日出東方說明,公司委托理財資金是否存在流向關聯方的情況。
日出東方1月5日晚間披露的其他在賬自有資金委托理財產品情況顯示,目前公司還有6個投資理財項目,終止日期主要在2021年至2025年之間,實際投入金額合計2.95億元,尚未收回本金金額合計2.43億元。
而在1月3日晚間,日出東方還披露了風險提示公告,針對市場傳聞公司屬于網紅帶貨概念股的情況澄清稱,公司間接持有快手的比例極低,且相關投資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投資影響較小,“當前公司業務及研發未涉及有關網紅帶貨領域,主營業務未發生變化。”
曾因“踩雷”被監管關注
事實上,日出東方此前也曾“踩雷”。
2017年10月,日出東方控股子公司浙江帥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帥康電氣”)以自有資金認購了基金管理人為上海中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中云)發行的中云當代一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份額,認購金額3000萬元。基金存續期限為2017年10月30日至2019年4月30日,預計年化收益率8%。
不過,到了2018年3月26日,帥康電氣向上海中云申請贖回所有投資款,上海中云隨后承諾在2018年6月26日兌付本金和利息。但到期后帥康電氣并未收到本金及利息,且與對方溝通未果。
2019年2月19日,上交所下發關于對日出東方及時任董事長徐新建(代行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劉文玲監管關注的通知。
上交所指出,日出東方在認購私募基金發起設立的投資基金份額時,應當及時披露公告,但日出東方未就前述認購私募基金份額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此外,帥康電氣因此事計提投資損失1000萬元,日出東方也未及時披露未收回基金本息的損失事項。在基金管理人上海中云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立案偵查后,日出東方才于2018年8月2日發布公告,承認未就控股子公司帥康電氣認購私募基金份額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且投資損失1000萬元也未及時披露。
上交所當時指出,公司有關認購私募基金份額和后續可能遭受損失的贖回進展披露不及時,存在明顯滯后,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日出東方和時任董事長徐新建(代行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劉文玲予以監管關注,并要求公司及時、準確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