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行卡買賣調查:有黑產盯上大學生開卡?
被用于電信詐騙、洗錢等;短視頻也成招攬工具;有黑產稱與快遞員“有合作”。
“個人四件套,企業對公賬戶,長期穩定供應。”元旦后的第三天,銀行卡販子張遼(化名)開工了。1月4日下午,他在一個博彩行業的微信群里打出了這則廣告。
一位熟悉黑產的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張遼提及的“銀行卡四件套”,即他人的銀行卡、對應綁定的手機卡、身份證和U盾。銀行卡四件套的主要買家為賭博網站的運營方和電信詐騙團伙。“這些銀行卡四件套往往被他們(賭博網站運營方和電信詐騙團伙)用來制作收款接口和洗錢。”
記者調查發現,銀行卡四件套的販賣黑產鏈條已十分“成熟”,多呈團隊化運作。閑魚、QQ、微信甚至抖音,多個平臺中均暗藏銀行卡販賣信息。在暗網中,記者更看到了密集羅列的廣告。有銀行販子透露,可能賣至數千元的銀行卡套裝成本只有500元。此外,處于運輸環節的部分快遞公司也存在內部監管漏洞。去年8月底,記者曾收到一位銀行卡賣家快遞過來的銀行卡四件套。
近年來,公安系統持續整治轄區內黑灰產犯罪。據新京報記者統計,2019年,有包括公安部及湖南、深圳、廈門等多省市在內的警方通報過販賣銀行卡和企業對公賬戶相關案件破獲情況,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總計超過600人,繳獲銀行卡超萬張。
多平臺藏銀行卡買賣:一套800至上千元
張遼并非唯一一個銀行卡賣家。關于銀行卡出售的廣告,在張遼所在的這個499人的微信群中,每天都會彈出很多條。
據群內另一名銀行卡販子凱里(微信昵稱)發布的消息,他手中有大量“四大行”的銀行卡出售。為了招攬顧客,凱里標注:“支持貨到付款。”
除銀行卡外,凱里還涉及多項“業務”。在廣告文末,凱里寫道:“精準BC、QP,支持小額測試。”一位熟悉黑產的人士透露,黑產人員往往會用首字母來替代博彩、棋牌等關鍵詞,躲避監管。“例如銀行卡會被用‘YHK’來代替,普通人根本不知道這些字母是什么意思,也能起到一個篩選顧客的作用。”
一位熟悉黑產的人士介紹,銀行卡四件套的主要買家為賭博網站的運營方和電信詐騙團伙。“這些銀行卡四件套往往被他們用來制作收款接口和洗錢。”
王娜(化名)曾經陷入網絡賭博之中,面對滿屏的催債短信時,其中一個細節浮現在她的腦海中,“它(賭博網站)的收款賬戶經常變更,且均為私人賬戶。”她所不知道的是,賭博網站就是通過購買銀行卡四件套用來制作收款接口和洗錢。她只知道,自己因為賭博欠下高額網貸,打算賣掉一套房。
不止微信,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QQ、閑魚等平臺,均存在銀行卡販子為招攬顧客發布的廣告信息。
“卡商出售卡盾、四件套。”閑魚用戶張迪(化名)發布的消息稱。去年8月下旬,記者為暗訪曾按照其在閑魚上留下的信息添加其微信。“800一套,絕對可靠。身份證均帶有芯片,POS機可以刷,ATM機可以取。國內國外均可發貨,四大行居多。”在微信中,張迪這樣介紹。
還有的販子試圖蹭上短視頻時代的紅利。一名銀行卡販子直接將“銀行卡四件套”作為抖音昵稱,通過性感女性視頻來吸引顧客。在抖音留言區,記者發現多條諸如“多少錢一套?”“收卡嗎?”的評論。在其簽名處,留有一個供聯系的QQ號,在該QQ用戶的主頁,新京報記者發現多張銀行卡的照片。
另一名銀行卡販子甚至直接將郵寄銀行卡的途中錄制的視頻發布到抖音上。視頻中,多個包裹其中的一個透明包裝袋可以看到一張中國建設銀行卡。包裝袋旁邊,散落著多張快遞郵寄單,均為順豐速運。視頻下方留有其微信號。
在暗網這個隱蔽在互聯網深處的龐大市場中,包含身份證買賣的交易信息幾乎隨處可見。記者在暗網上的一家擔保交易市場中,發現存在大量與證件買賣有關的信息。該市場的實體物品中一則交易帖顯示,“銀行卡四件套,歡迎老板前來長期合作”。
據多則交易帖顯示的價格,“四件套”價位由800元至1600元不等。為了凸顯賣家“誠意”,交易帖中普遍包含多項售后規定。一則交易帖中的“關于售后”一欄顯示,所售產品售后服務期為兩個月,以客戶簽收(銀行)卡開始。一個月內無條件質保,兩個月內盡全力協助,超過兩個月不做任何主觀承諾。
農村青年、大學生被盯上,
號稱開卡日賺600
之前的一段時間,閑魚上的銀行卡販子張迪(化名)稱他的生意“很紅火”。記者為調查嘗試提出購買要求時,張迪查驗了一下庫存后表示:“今晚不夠發了。我們一般手里就二三十套在這流動,最近半個月很奇怪,不夠發。”
一直以來,倒賣銀行卡被明令禁止。《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不過,張迪仍在販賣,這項黑產已逐漸演變為團隊化運作。
張迪透露,他只是一個銀行卡販賣團伙中的一員。“我兄弟在外地負責收卡,而我負責核對密碼、打包發貨。”這些銀行卡來自何處?張迪說,“聯系好人之后,我們會帶著去辦理手機卡和銀行卡。一般一套給他們五百,后面他們之間也會相互推薦去開戶。”
最早被張迪一伙盯上的,是勞務市場上隨時待命的務工人員。不過,弊端很快顯露出來。“有事情了的話開卡的這個人不好找到。”此時,法律意識較為淡薄的“農村青年”進入張迪一伙的視野。“農村里的年輕人最好,畢竟家在那里,他們有了可以賺錢的門路也會去拉同村的。”
張迪強調,出售的四件套的使用期限為三個月。“800元是保三個月的,三個月后這邊會讓他們去注銷重新開辦。”張迪說,“只要你那邊別搞得司法凍結這些,我這邊資源可以說是循環的。只要有一定的人去開卡,我這邊就有錢賺。”
通過張迪,記者購得了一套銀行卡四件套。在張迪表示銀行卡四件套已發出的五天后,記者收到對方通過順豐速運郵遞的銀行卡四件套,付款方式為到付。快遞信封內包含一名尤姓男子的工商銀行卡、配套U盾、綁定手機號和該男子身份證。卡片和設備沒有絲毫人為使用的磨損痕跡,手機卡未從卡托中摳出。這是一套嶄新的證件。
信封之中,還有一張對方留下的紙條,上面記錄有“四件套”戶主姓名、銀行卡密碼、網銀用戶名、網銀密碼、U盾密碼、手機號碼等信息。為測試,記者根據四件套信息,成功登錄了這位尤姓男子的網銀。
1月6日下午,記者將快遞收貨地址等相關信息提交給順豐速運。就此問題,順豐速運有關工作人員回復新京報記者稱:將會進行客觀、認真的調查。如發現個別人有違章違紀行為,公司將采取零容忍態度,堅決制止。
記者在調查過程中注意到,銀行卡黑產團伙的觸手也在伸向高校。
披著“用于網購刷單”、“日賺六百當天結算”的宣傳話語,他們正在大學校園里尋覓獵物,有的還拋出了“只面向大學生”的說法。
“開個卡就能賺500元,何樂而不為?”北京某高校的程磊(化名)曾想過做這門生意,不過因課程緊張作罷。對于程磊這樣的年輕人,五百元錢具有一定的誘惑力。
“缺錢,想不受苦受累輕松拿個零花錢的請注意,銀行卡兼職上午開卡,晚上7點結賬,日賺600以上。有想去的,聯系本人。”在擁有400多位群成員的河北某高校學員總群中,一位名為“翩翩公子”的用戶發布的信息這樣顯示。不過,記者嘗試添加其QQ號未獲通過。
有銀行卡販子稱與快遞員有“合作關系”
被引誘去開銀行卡的這些人或許并不清楚,他們交到卡販子手上的銀行卡,在黑市另一端的價格動輒上千。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四川省巴州區公安分局破獲的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中,犯罪嫌疑人承認,以自己和他人名義申請辦理銀行卡、購買手機號并綁定某信、某寶,開通銀行U盾,以每套4500-6000元的價格,出售給全國12個省市100余人甚至境外用于非法交易,共從中獲利500余萬元。
另據公安部去年7月披露的特大販賣銀行卡和企業對公賬戶案中,銀行卡“四件套”包括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U盾,一般每套500至1000元,經層層轉賣加價,最高可以賣到每套3000元。企業對公賬戶相關材料包括對公銀行卡、U盾、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司營業執照、對公賬戶銀行申請表、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章程等,每套8000至15000元。
“企業對公賬戶所需的這八件材料,又被稱為‘銀行卡八件套’。”上述熟悉黑產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
暴利背后,相比其他可以在線交易的黑產,銀行卡販賣產業有一個重要環節頗令張迪頭疼——如何將這些銀行卡安全郵寄到客戶手中。“有時候查到就會被扣住,風聲緊的話還不敢發貨。”張迪說。至于如何知道風聲緊,張迪坦言:“都是通過快遞。”
快遞“內鬼”并不是第一次進入公眾視野。據媒體此前報道,在深圳一起銀行卡販賣案件中,犯罪團伙通過微信、QQ等互聯網聊天工具,借助物流快遞渠道長期從事非法銀行卡“四件套”的販賣交易,購卡人是分布在全國13個電信網絡詐騙重點地區及東南亞、歐洲等境外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
犯罪鏈條涉及“卡販”“卡總”、快遞“內鬼”、制假證、詐騙等多個環節,已成為一條完整的非法買賣銀行卡、個人信息的黑灰產業鏈條。在各個環環相扣的黑產鏈條之中,“快遞內鬼”團伙負責寄遞銀行卡“四件套”。報道稱,該團伙利用快遞行業內部監管漏洞,將“卡總”交寄的“四件套”寄往全國各地,并代收貨款。
與之類似,張迪透露,他和快遞公司業務員同樣存在“合作關系”。“寄一套一般會給快遞員30元,有什么風聲他(快遞員)也會告訴我。”張迪說。
至于交易賬款的交接,張迪十分謹慎,“有一個小號專門轉賬,我們都很小心,怕被查。”除此之外,他不愿過多透露其他信息。
據張迪介紹,因不少賭博網站運營方均在境外,他特意為此開辟了出境的渠道。記者臥底上文提及的博彩行業交流群發現,稱可以提供出境郵遞服務的信息同樣并不少見。
“廣州到菲律賓、柬埔寨、泰國海運、陸運、空運,雙清關派送到門(時效穩定,誠信經營)。”去年10月30日凌晨三點,一名昵稱為“柬埔寨東南亞物流專線”的用戶發布到群里的廣告這樣描述其主要業務,并在廣告下方附有聯系電話。其表示,香煙、四件套等敏感貨物均可承運。
當天下午,記者撥打了對方留下的手機號碼,電話另一端是一位操南方口音的男士。“現在廣州渠道查得嚴,四件套做不了。”不過,其表示可以走廣西的渠道將貨物送出境。“每公斤35元,160件四件套大概就200多塊錢。都是空運。”
“四件套一直在走(發貨),安全性你可以放心。”至于如何規避監管,以及將銀行卡四件套運送出境的具體方法,對方以這是其“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透露。
“銀行卡四件套因具有真實性,并非非法偽造的證件,所以不在禁止郵寄名錄之列。目前從法律規定層面來看,是可以郵寄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陳曉薇說,“但因為販賣銀行卡四件套的行為已經發展為一條產業鏈,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郵寄”。郵寄因為成本低,效率高,成為銀行卡四件套販賣黑產的推動器。”
陳曉薇認為,只有從郵寄環節進行規范限制,才能從根本上打擊銀行卡四件套的販賣黑產業務。“有關部門應當盡快出臺《禁止郵寄物品指導目錄》的補充修訂,將證件、銀行卡等涉及個人隱私的物品列入。同時也應考慮到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在法律法規中進行補充,即上述證件、銀行卡等的郵寄,需經本人簽字確認。再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并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對信件以外的郵件,郵政企業收寄時應當當場驗視內件。用戶拒絕驗視的,郵政企業不予收寄。各郵政企業應該對郵寄物品進行驗視,發現有身份證、銀行卡、U盾等,必須本人簽名確認后,才可收寄。否則,不予郵寄。郵政企業需要承擔法律規定的驗視義務。”
被用于電信詐騙、洗錢,銀行應嚴查異常開戶
在近幾年查獲的電信詐騙案中,擁有大量的銀行卡成為犯罪嫌疑人的“必備品”。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歷時5個半月,四川大英縣公安局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楊某華等11名團伙骨干抓獲歸案。警方查明,該犯罪團伙通過辦理、販賣銀行卡套件,為網絡賭博、詐騙、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在查實的879套銀行卡中,有400余套涉及全國各地電信詐騙案1000余件,涉及金額1.65億元。
除了電信詐騙,銀行卡買賣的背后還指向洗錢、行賄、受賄、非法所得的財產轉移等不法行為。為防止洗錢等犯罪活動,監管層在近年先后頒布了多項政策。
2016年3月,銀監會發布《關于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嚴格限制開卡數量,同一商業銀行為同一客戶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同年12月,銀行個人賬戶分類管理啟動,每個人在一個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已有Ⅰ類戶的,再開戶時,只能是Ⅱ、Ⅲ類賬戶。根據規定,Ⅱ類賬戶消費和繳費、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取出現金日累計限額合計為1萬元,年累計限額合計為20萬元。Ⅲ類賬戶限額上調后也僅為2000元。
“銀行給用戶開卡時都會提醒本人使用,密碼不要透露給別人,不過還是有人不在意。而且在這種倒賣關系中,一般是買方給開卡人一些好處費,開卡人會覺得自己沒有資金在卡里,開卡還有錢賺,所以沒風險。”一位股份行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用戶來開卡,銀行是不能拒絕的,多數時候在開卡環節也很難判斷賬戶使用用途。
另一位股份行人士也表示,開卡都憑用戶個人意愿,銀行攔不住,也不知道他的用途。“之前碰到過一位用戶來辦卡并開U盾,稱第二天就要去美國,但是行色匆忙,說話也前言不搭后語。碰到這種情況,支行可以先預留信息上報分行,7天后再予辦理。”
央行此前明確,銀行要嚴格審查異常開戶情形,必要時應當拒絕開戶。可以拒絕開戶的情形包括:不配合客戶身份識別、有組織同時或分批開戶、開戶理由不合理、開立業務與客戶身份不相符、有明顯理由懷疑客戶開立賬戶存在開卡倒賣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
對賬戶資金異常變動,銀行有其監測手段。受訪人士稱,該行設有反洗錢部門,如果一個賬戶出現異常大額或高頻進出款,在上報央行的同時,銀行也會采取“強制備注”手段,被強制備注的賬戶需要本人到銀行去“解綁”。
“之前我國一人數折現象很普遍,導致一些閑置賬戶被不法分子挪用。個人賬戶分類管理啟動后,銀行排查起來相對容易很多。如果賬戶被強制備注也沒有解除,那意味著之后都只能在這家銀行開Ⅱ、Ⅲ類賬戶,可用功能和額度會減少很多。”一位銀行人士稱。
一位接近銀行人士直言,銀行卡販賣產業鏈條折射出目前存在發卡銀行對持卡人身份識別和盡職調查工作不充分,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不夠合理,大額和可疑交易甄別不到位等多個問題。“銀行應加強對客戶的甄別能力和對銀行卡的管理水平。”
一位警方內部人士則向新京報記者分析,銀行卡的非法買賣活動多在網絡上進行,是銀行卡販賣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貼吧、論壇以及各種各樣的社交平臺都存在這種信息,他們沒有固定辦公地點,也不可能和顧客當面交易,這對案件偵破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杰表示,從法律風險來看,提供自己的銀行卡給他人使用,如果主觀上明知他人用于非法買賣外匯、詐騙等行為就有可能構成共犯。如果主觀上不明知他人使用銀行卡的用途,那造成的后果可能就是個人的征信會受到影響,給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甚至引發一些訴訟風險。
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亞認為,銀行卡被倒賣用來從事詐騙、洗錢、逃稅、網絡賭博、虛假刷信譽等非法活動,給銀行卡所有人帶來法律風險。倒賣銀行卡的行為,違反了《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中關于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的相關規定,違反該規定的發卡銀行應當責令其改正并加以處罰。為倒賣者提供原始材料的用戶,也可能構成犯罪分子的幫助犯。因此,對于涉及個人信息的銀行卡等,應妥善保管,絕不輕易外借他人,更不能因蠅頭小利而出售。一旦卡片丟失,應及時掛失補辦,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新京報記者 李大偉 程維妙 羅亦丹 (程子姣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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