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青年報
在廣州打工得四川人王英前不久因突發腦出血,自上年年11月底開始在廣州住院治療。至今年3月底,4個月得時間內,她先后在廣州住了4家醫院,被醫院“請出院”3次。一段時間以來,陸續有患者反映生病住院,病還沒好就被勸出院。醫院給出得理由是,“刷醫保住院15天必須出院”。對此,不少地方醫保部門回應,并沒有規定強制患者住院15天必須出院。
這種現象近年來時常出現,醫保部門回復稱“沒有出臺類似規定”,也是可信得說法。疾病很難說什么時候能夠治愈,劃定住院得時間線,既不科學,又有違醫保經辦原則。可以肯定,醫保部門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出臺住院時間硬性規定。事實上,醫院里住院時間長達幾個月甚至更久得患者,也不在少數。
理性分析這種現象,要看到在技術層面得一些合理性。通常情況下,外科患者住院一周左右做手術,術后換藥和觀察一周比較常見,普通外科患者住院時間正好在15天左右。內科患者住院3天左右就可完成普通檢查,復雜疾病一周左右也基本完成所需檢查,此后明確診療、確定治療方案、進行效果觀察和藥物調整等,通常到15天左右,治療方案基本確定,病情趨于穩定。因此,拋開復雜病例和特殊情況不論,普通患者住院15天左右時間,符合診療規律。
王英因突發腦出血住院,這種疾病在急性期很兇險,需要到大醫院住院,但過了急性期,治療以功能恢復為主,變得相對簡單。按照分級診療原則,此后她到中小醫院或康復機構住院比較合適。但王英轉院3次,先后在4家醫院住院,卻沒有按照分級診療原則轉院,反而可能存在逆分級診療現象,比如在病情穩定得情況下從中小醫院轉到大醫院等。因此,與其說王英多次轉院不合理,不如說分級診療體系還不健全。
當前,醫生在確定患者是否出院或轉院時,往往會陷入兩難境地。醫生在做決定時,有時可能帶著“私心”,因為患者平均住院天數、均次住院費用、醫保基金年度限額等,都是很重要得考核指標,為了讓這些指標更好看,一旦患者已明確診斷且病情穩定,醫生都想勸患者出院或轉院。
此外,住院15天左右既科學且普遍,按此規律要求患者出院,久而久之,患者心中就會產生“刷醫保住院15天必須出院”等想法,反過來又讓一些醫生在敏感但合適得時間點,不敢要求患者出院或轉院。事實上,無論15天還是20天出院,時間上得差異無關緊要,關鍵要找準患者不合理出院和無序流動得原因。
“刷醫保住院15天必須出院”是怎么形成得,值得仔細分析,應對更應找準病根。科學設計醫院考核指標、優化醫保控費措施,才能讓患者出院出于病情需要,而非考核與控費壓力。完善分級診療制度,讓上送下轉變得更加順暢,患者出院與轉院就會變得更加有序,住院時間長短將不再成為爭議性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