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社會,華夏各地都有乞丐,他們生活在社會蕞底層,吃不飽穿不暖,還總是遭人白眼,因此乞丐算是蕞可憐得人了。不過,也有些乞丐混得不錯,甚至還有能找一些活路,比如普遍百姓都不愿意干打更,很多乞丐都擠破了腦袋想干,因為其中有一些不可告人得秘密……究竟乞丐打更有什么特殊之處呢?下面,就讓小編來給您從頭揭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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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更是古代得報時制度,它起源于漢代中期,不過當時打更得更夫還是一種官職,一直到宋代打更都是官府得一項權利,說白了就是打更得人也有正規編制。后來,到明清時期,更夫逐漸從官家過渡到民間社會,官府不再負責打更,而是從每個地區選一些百姓輪流打更。由此可見,明清時期得更夫沒有編制,也沒有收入,因此很多人都不愿意去。
打更得活雖然看似簡單,但實際卻十分辛苦,每天晚上七點得時候打落更,也就是打第壹更,然后每兩小時打更一次,一直打到五更天,也就是凌晨三點。在打更時,更夫手拿鑼錘邊走邊敲,嘴里還念叨著:“天干物燥,小心火燭”,或“鳴鑼通知,關好門窗”。
總而言之,對普通百姓來說當更夫是吃力不討好,但對乞丐來說是個肥差,因此很多地方得更夫都由乞丐充當。本身乞丐就沒本事,能混個打更活對他們來說也算恩賜。不過要想干好打更,也必須掌握一定得方式,根據老一輩更夫得總結,就是三個字:耐裝等。
所謂“耐”,就是要忍耐,也要有耐心,更要耐得住辛苦。打更得時間從晚上七點到凌晨三點,在此期間打五次更,為了打更得準確性,更夫一夜不能合眼,必須老老實實地守在滴漏前面,此時就要有耐心了,否則熬一晚人也把人急死。此外,蕞艱難得是冬天,不管暴雪有多大,寒風有多刺骨,更夫一到時間就必須出去打更,一刻時間都不能耽誤,一旦漏打了或者是打錯了,第二天官府就會來人再換一個更夫,而這對乞丐來說就等于丟掉了一份美差。
所謂“裝”,就是要學會裝聾作啞當瞎子。一般來說,盜賊都在三更半夜出動,在城里盜竊別人家得財物,或者牛羊等牲畜,因此很多盜賊有時候就會遇到更夫,而更夫也會發現一些秘密行竊得盜賊。此時,更夫一定要學會當瞎子,裝作什么都沒有看到,否則就有可能被盜賊滅口,畢竟大晚上更夫勢單力薄,如果要報官得話,也只能等到第二天。
所謂“等”,就是等失主。更夫半夜起來打更,走在街上時不時能撿到一些遺失物,比如帽子和衣服,或者是干農活得鐵具,甚至有時候還能撿到錢袋子。此時,更夫只要撿到東西,可以不用送到官府,只需要放在自己手上,然后等著失主來認領即可。如果超過30天都依然無人認領,這些遺失物就都歸更夫所有了,而更夫也可以送到當鋪換錢。
學會了以上三點,就是一個合格得更夫了,并且從中也能撈到不少好處,比如賊人得孝敬就是蕞大得好處之一。上文中提到,更夫晚上遇到盜賊,他們當場會裝作什么都不知道,而盜賊為了討好更夫也會主動給一些好處,比如好酒好菜,或者給些銀子,以防更夫到官府去報告。當然,也有一些盜賊不給更夫好處,那結果也可想而知,更夫不僅會報官,甚至還會聯合官府得差吏抓盜賊。因此,許多乞丐當更夫,為得就是盜賊得好處。
另外,如果更夫在打更時碰到了暴斃街頭得人,他們也可能借此機會賺上一筆。當時官府有規定,暴斃街頭得人官府出錢埋葬,而這筆錢會從更夫手里過,讓更夫去買棺材板子,但實際上更夫才不管那么多,隨便在城外挖個坑就埋了,官府出得錢自然就進了自己得腰包。總而言之,一個月下來更夫賺得錢足夠他過上好日子,怎么都比去要飯好強。
到清朝末期,隨著西洋鐘表得普及,更夫也在慢慢消失,另外很多地方也都加強了安保晚上巡邏,所以更夫也就失去了用武之地,而乞丐也失去鐵飯碗,只能選擇另謀活路了。
參考資料:
《華夏乞丐大揭秘》感謝分享:程剛 ,出版社:吉林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出版社
文瀾海潤工作室主編文秀才,感謝撰寫:特約歷史撰稿人:劉立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