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彭博尋釁滋事案在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并當庭宣判。被告人彭博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記者未能聯系上彭博及其律師,未知其是否上訴。濟南農商行的電話則無法接通。
庭審報告顯示,2011年12月以來,彭博任山東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簡稱潤豐合行)監事長,后潤豐合行等單位合并組建濟南農商行,彭博未進入濟南農商行領導班子。因職級待遇,心生不滿,她多次信訪和舉報。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農信社)、濟南農商銀行等單位針對其信訪事項進行調查反饋,彭博不滿意。
2019年5月,彭博向濟南農商銀行等單位施加壓力,她聯系并雇傭“網絡推手”王遠見共謀網絡炒作方案。彭博兩次支付王遠見共計12萬元。王遠見將彭博道聽途說之事通過名為“副監事曉彭”的微信公眾號、“彭博”的今日頭條賬號、 “濟南農商行舉報人彭博”的微博賬號等渠道發布。
《實名舉報山東廳級干部生活淫亂,銀行資產損失近30億元》等文章引發輿論關注。
庭審報告指出上述文章含有“濟南農商行隱瞞涉及金融詐騙案,造成銀行資產損失近30億元”、“丁某與宗某、王某與魯某有不正當兩性關系并生育子女”、“彭博被違規降級、信訪舉報無回應”、“省農信社資金中心存在‘小金庫’未予追責、向山東紅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貸款造成損失”等虛假信息。
此前已公布調查結果 舉報人通過網絡公開發布道聽途說、主觀推測信息
劃重點:山東省委聯合調查組公布調查結果稱,舉報人被定性為滿足不正當利益訴求,通過網絡公開發布道聽途說、主觀推測的信息
舉報風波發生在2019年。
2019年5月濟南農商行董事會、監事會換屆。彭博落選職工代表,不能以職工監事候選人身份繼續參選。這意味著她不再擔任濟南農商行副監事長職務。5月27日,濟南農商行任命彭博為普惠金融中心黨支部專職副書記。
濟南農商行董事長馬立軍曾告訴新京報記者,為了濟南農商行的穩定,他們曾經數次努力與彭博溝通,但都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彭博從山東省銀監會以副處級調研員身份調任山東省聯社。雖然濟南農商行是股份制企業,但她一直參照公務員體系對比自己的職級。
2019年2月14日,彭博開始向有關部門舉報。2019年6月3日以來,彭博及王遠見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方式發布上述文章。隨即,山東省聯社向山東省政府分管領導、山東省紀委、山東省委組織部進行匯報。
2019年6月10日,新京報記者在山東農商行系統就相關問題逐一進行證據核實。同日,當地媒體大眾網、齊魯網報道:“山東省有關部門在前期工作基礎上,正在聯合進一步調查”。
2019年7月3日,山東省委聯合調查組公布調查結果。調查結果顯示,彭博為滿足不正當利益訴求,通過網絡公開發布道聽途說、主觀推測的信息。有關單位黨組織對彭博失管失教,對其不正當訴求姑息遷就。但調查結果也提出,山東省聯社在人事檔案管理、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存在不規范不嚴格等問題。
調查結果顯示,已將有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發現的其他問題,也責成有關單位黨組織健全機制,嚴格加強管理,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股份制企業里要求落實副處級
劃重點:山東省委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11月,入職后,彭博要求按照其在原山東銀監局的級別對等安排職級,并不斷向上級有關部門信訪,但其訴求無政策依據。
薪酬職級,是這次舉報事件的根源,而此事由來已久。
2014年12月,山東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下簡稱潤豐合行)與歷城區、長清區聯社組建濟南農商行。在這次整合中,山東省聯社黨委制定《濟南農商銀行領導班子成員提名人選選拔推薦實施方案》。該方案規定濟南農商行副行長人選主要從上述三級銀行的理事長、主任及報名參加省聯社濟南辦事處中層正職中推薦產生。
新京報記者查閱此次人事規定的文件發現,2014年12月25日,省聯社黨委確定7名符合推薦條件的人選。彭博享受潤豐合行行長級薪酬,她可以作為潤豐合行監事長進入推薦人選。但是經投票和談話后,省聯社黨委確定2名濟南農商銀行副行長考察人選。彭博及其余4名人員未入圍濟南農商行副行長考察人選。
濟南農商行的人事檔案顯示,她的職級是副行級非領導職務。在彭博認知里,即便落選,也應該按照“副處級安排工作。”
2011年11月21日,山東銀監局印發的《彭博任職通知》(銀監魯任43號),彭博任山東省銀監局工會工作委員會副調研員。(注: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序列為副處級)。
彭博的部分任職通知書。
濟南農商行的人事檔案顯示,彭博全日制高中生,在職教育獲取 “碩士研究生”學歷。她1987年6月參加工作,歷任山東銀監局金融機構監管處主任科員、金融機構監管二處主任科員、現場檢查三處科長、黨委巡視工作辦公室科長、工會工作委員會綜合科科長、工會工作委員會副調研員。
未進入副行長考察人選,未按“副處級安排工作”之后,彭博多次向省聯社和濟南農商銀行反映職級問題。
山東省農村信用社信訪事項復查意見書(魯農信聯復查字第1號)中,彭博為“濟南市農商銀行副監事長(副行級、非領導職務)”。但是在2015年10月20日,濟南農商銀行召開黨委會曾提名彭博為濟南農商銀行副監事長(享受副行級薪酬待遇,非領導班子成員)。彭博認為自己應該是“副行級”而并非“享受副行級”。
濟南市農商行負責人稱,信訪回復措辭失誤,應以黨委會議文件為準。另外,濟南農商行相關高管向新京報記者強調,濟南農商銀行是股份制企業,并非機關單位,也不是參公系列的事業單位,更是無法定位“副處級”。
但是為了穩定,省聯社考慮妥善安排彭博的問題。2015年8月28日,一場會議記錄顯示,考慮全省農信系統和濟南農商銀行的穩定,對彭博工作安置三種建議方案,“一是任副監事長(副行級),二是任副監事長(享受副行級待遇),三是任副監事長(享受副行級薪酬待遇,非領導班子成員)”。
方案一、方案二需要民主推薦程序,省聯社黨委在濟南農商行領導班子進行過民主推薦,彭博未通過。最后,山東省聯社建議采用第三套方案對彭博進行安置,并為其配備辦公室和公務用車。但是,這一安排需要彭博對舉報中的虛假內容作出書面檢討,并向相關人員道歉。
省聯社安排“柳林和馬立軍與彭博談話,彭博同意上述意見”。 會議記錄只提出了任職建議,無人簽字。濟南農商行相關高管告訴新京報記者,這是一份非正式的會議紀要。
2015年10月20日,前述黨委會上提名彭博為濟南農商銀行副監事長(享受副行級薪酬待遇,非領導班子成員)。記者拿到的文件顯示,當年11月10日,彭博寫了一份保證書。
在保證書中,彭博表示因多半年沒有落實好工作情況,情緒非常大。“給中紀委舉報信件中提到的丁浩升作風問題,是在銀監局工作時聽說”。“信訪中提到的涉及單位中二問題(記者注:彭博本人已經忘記“二問題”是什么)一部分是在銀監局合作監管處聽說的,一部分是在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聽說的”。彭博道歉,并承諾配合紀委做好調查工作和澄清,服從組織安排。
安排工作后,彭博稱一直沒有任用、分工文件,無法開展工作。彭博以“沒有按照副處級管理落實政策”為由以書面形式繼續要說法。約談記錄顯示,2015年11月,濟南市農商行正式約談彭博并告知其工作安排。
但彭博稱她是省聯社管理的干部,應該有省聯社給予安排。濟南市農商行提供給山東省紀委的匯報文件顯示,2015年11月13日,濟南農商銀行第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選舉彭博為濟南市農商銀行副監事長(享受副行級薪酬待遇,非領導班子成員)。按省聯社干部管理規定,副監事長不屬于省聯社管理干部序列。
2016年6月,濟南農商行黨委在原有分工基礎上,明確彭博的工作安排,重申上次約談內容“監事長開展各項工作,具體分管監事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及監事會會務安排工作”。2018年10月,濟南農商行再次約談彭博,進一步明確其工作職責為協助監事長開展安全保衛、規范化服務、信訪和消防等工作。
任命通知書顯示,2019年5月27日,濟南農商行黨委任命彭博為普惠金融中心黨支部專職副書記。彭博表示無法接受降級安排,要求按副處級待遇安排工作。
山東省委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11月,入職后,彭博要求按照其在原山東銀監局的級別對等安排職級,并不斷向上級有關部門信訪,但其訴求無政策依據。
2019年5月30日,濟南農商行普惠金融中心、人力資源部、紀檢監察部三部門負責人前往彭博家中探望。彭博稱已外出看病為由拒絕。截至舉報之前(6月3日),彭博在2019年5月20日至22日、5月28日下午、5月29日至31日、6月3日之后一直未到單位。
彭博稱已請假,但濟南農商行稱一直沒批假期。
此前已被糾正的干部任用問題成其舉報內容之一
劃重點:省委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果顯示,彭博反映的有關人員涂改檔案年齡問題,2010年有關部門已重新認定,予以糾正。而其反映的突擊提拔干部不屬實。
彭博落選監事長。因為職級困惑,她開始舉報新選舉的監事會成員有關干部的年齡造假和違規提拔。
2019年5月15日,濟南農商行選舉產生二屆二次職工代表共100人。彭博落選。5月22日,經推薦提名、會議選舉、工會委員會研究、行黨委同意等程序,濟南農商行產生第二屆職工監事薛建波、劉軍海、李士績、劉莉、趙兵。期間,濟南農商行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產生了新一屆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長、副監事長等崗位人員。彭博未當選新一屆副監事長。
公示之后,彭博以更改年齡等問題,逐一舉報除趙兵之外的上述監事。
據濟南農商行提供給省紀委的文件顯示,薛建波檔案出生日期有“1963年8月”、“1963年10月”兩種記載。部分材料中記載出生日期為“1963年8月23日”、“1963年10月10日”經進行陰陽歷查詢,農歷1963年8月23日與陽歷1963年10月10日為同一天。按照從嚴掌握的原則,山東省聯社黨委認定薛建波出生日期為1963年8月。據省聯社關于《關于調整全省農村信用社各級領導干部〈退出管理崗位年齡執行標準〉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濟南農商行監事長退出管理崗位的年齡為57周歲,薛建波到達退出管理崗位年齡的時間為2020年8月。山東省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果顯示,并不存在有關人員更改年齡延遲退休等問題。
至于所涉王煥榮更改年齡,被違規提拔問題,新京報記者在人事檔案中發現,王煥榮為1975年出生,非彭博所指1980年。濟南農商提供給省紀委的匯報文件顯示,王煥榮進入潤豐合行時,學籍中出生時間有涂改痕跡,但并未因此獲利。2010年1月,王煥榮本人簽字確認出生時間為1975年。2010年2月,潤豐合行正式發文,聘任其為潤豐合行審計部副經理。
省委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果顯示,彭博反映的有關人員涂改檔案年齡問題,2010年有關部門已重新認定,予以糾正。而反映的突擊提拔干部不屬實。
根據山東省聯社2019年2月份《干部選拔任用紀實檔案》。檔案顯示:2019年2月份,省聯社任用王永升等五名干部。
選拔程序記錄顯示:2019年1月份,省聯社擬選拔5名干部。2月17日,按監管要求醞釀后,山東省聯社與山東銀保監局進行溝通。2月24日,省聯社書記專題會議后,黨委會召開干部推薦會。會議公布推薦職位、條件及程序要求,發放《組織人事紀律要求及調查問卷》。省聯社領導班子成員、中層等進行投票和談話推薦。據民主推薦情況,省聯社確定2名中層正職級干部和3名中層副職級干部人選。相關部門對干部人事檔案進行審核、組織考察并進行考察公示。
2019年2月27日,山東省聯社黨委會對選拔人員進行任職公示。2月28日-3月6日,任職公示期間未發現影響使用的問題。3月9日下午,省聯社黨委組織對5名新提拔任職的干部進行了任前談話。
山東省委聯合調查組肯定上述結果,其次,并未發現干部任用未開展后備干部調研。
所舉報的小金庫問題之前已處理追責
劃重點:山東省委聯合調查組的結果中,山東省農信社資金中心存在“小金庫”未予追責問題不屬實,濟南農商行向山東紅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貸款造成損失問題不屬實。在這起貸款中,濟南農商行相關人員涉嫌行賄受賄問題查無實據。
據悉,2017年上半年,山東省委巡視組對省聯社進行巡視,當年7月26日,省紀委向省聯社移交資金中心原主任劉傳武有關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省聯社成立核查組進行調查。核實后發現,資金中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購買紀念幣購物卡等16筆769322元,現有庫存430650元。劉傳武對該問題負領導責任,時任資金中心主任科員牟建偉負直接責任。2018年1月,省聯社紀委對劉傳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牟建偉黨內警告處分。
而這已經處理的金融管理問題和內部違規也再次成為被舉報的事件。
相比內部資金中心的問題,銀行的信貸業務出現問題再被提及成為輿情關注點。
在上述引發舉報輿情文章里,彭博再次提出時任濟南農商行支行行長的劉軍海,在2012年期間向山東紅帆集團有限公司(現更名紅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發放貸款1筆1900萬。在發放貸款中,劉軍海向該集團要回扣10萬,紅帆集團有限公司研究后派業務經理到劉軍海辦公室送了7萬。
一些銀行從業人員對新京報記者稱,在過去,貸款回扣曾是信貸系統的潛規則。
山東省聯社調查組核實狀況顯示:2014年3月14日、7月10日,濟南農商行向紅帆能源發放貸款合計7000萬元。因該公司經營不善,貸款出現欠息情況。濟南農商行于2015年8月26日向濟南中院提起訴訟。2015年10月21日法院判決濟南農商行勝訴。為保全信貸資產,濟南農商行天橋支行對紅帆能源不良債權協議轉讓。受讓單位山東金奧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橋支行匯入債權轉讓款8021.4萬元。2017年4月7日,紅帆能源貸款本息全部結清。
省聯社通過調查時任經辦客戶經理、天橋支行信貸主管以及劉軍海本人與紅帆能源實際控制人的來往記錄,未發現存在索要回扣。2019年5月,省聯社紀委將調查結論報省紀委省監委第五監督檢查室。
山東省委聯合調查組的結果中,山東省農信社資金中心存在“小金庫”未予追責問題不屬實,濟南農商行向山東紅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貸款造成損失問題不屬實。在這起貸款中,濟南農商行相關人員涉嫌行賄受賄問題查無實據。
舉報濟南農商行內外勾連造成30億元損失,被認定不符合事實
劃重點:山東省委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果顯示,山東銀保監局和原山東銀監局對濟南農商銀行進行了核查,未發現濟南農商銀行與受騙金融機構開展過相關業務。李某某該團伙犯罪系其個人行為,李某某等人已被批準逮捕。
彭博所舉報的“銀行內外勾連,造成30億元損失”,一度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2016年9月13日,濟南農商行原審計部副總經理李丹雨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9月14日,李丹雨因涉嫌參與劉中勝團伙騙取異地銀行信貸資金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濟南農商行通過《案件風險信息快報》向山東銀保監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管部、山東省農信聯社等相關部門報告情況。
另一份報呈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的《金融重大事項報告》中也記錄了李丹雨被抓的細節。2016年9月13日, 濟南市歷下區派出所接到廊坊銀行報警。在山東省聯社18樓會議室,公安人員將山東大舜天成法人公司法人代表劉中勝及其部分團伙成員帶走(含李丹雨)。當年9月14日,公安部門以涉嫌騙取銀行信貸資金為由對上述犯罪嫌疑人執行拘留。
之后,銀行又遭受另一起風險。2018年初,黑龍江大慶、杜爾伯特農商銀行以及河北武安農信聯社等多家銀行機構先后來人來函。他們要求濟南農商行為《信托受益權轉讓合同》支付所謂的信托受益權轉讓價款,合計涉案總金額高達30.76億元。濟南農商銀行于2018年4月1日提請濟南市公安局立案調查。4月10日公安機關拘留劉中勝、李丹雨。之后,劉中勝團伙另一成員耿萌(原大慶農商銀行員工)在杭州落網,劉中勝團伙另一成員張賢科(原大慶農商銀行同業部總經理)被大慶公安局刑事拘留。
據公安部門透露,劉中勝團伙最早于2010年開始采用欺詐手段騙取銀行資金。上述涉及濟南農商行《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及《借款保函》均系“該團伙前期辦理業務到期后滾動續作所為”。協議上加蓋的濟南農商行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經公安部門鑒定均系偽造。經梳理,劉中勝團伙涉及濟南農商行案件共13筆、涉及5家銀行機構、涉案金額30.76億元。上述五家銀行均以“合同糾紛”起訴濟南農商行。
濟南農商行相關高管告訴新京報記者,舉報之前,所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訴,管轄權異議正在審理之中。
根據公安部門透露的信息,嫌疑人劉中勝私刻濟南農商行公章進行詐騙。他們詐騙廊坊農商行2億元問題事發后,牽出30億元大慶農商行的詐騙行為。
濟南農商行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濟南農商行與大慶農商銀行從未發生過任何票據業務。 目前,濟南農商行沒有任何損失。”
山東省委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果顯示:山東銀保監局和原山東銀監局對濟南農商銀行進行了核查,未發現濟南農商銀行與受騙金融機構開展過相關業務。李某某該團伙犯罪系其個人行為,李某某等人已被批準逮捕。李某某就是上文的李丹雨。
調查結果中顯示,“下一步金融監管部門、省農信社將根據案件進展、訴訟結果,對濟南農商銀行相關人員是否存在失職失責問題進行核查”。
新京報記者 劉成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