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市長的受賄事實
鄧明貴曾先后送給時任廣漢市長江建君共200萬元 感謝費 ,感謝其在項目開發等方面給予的 支持 。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鄧明貴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其中披露了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江建君的受賄事實。江建君出生于1968年12月,四川綿竹人,在職研究生學歷。2001年至2009年曾在廣漢市工作了8年,歷任廣漢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這之后曾在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團)公司任紀委書記,在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任黨委委員、董事。2018年2月被宣布調查。
2018年8月,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發布消息稱,江建君在任廣漢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涉嫌受賄罪,已被逮捕。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該份判決書,驗證了上述檢方指控。鄧明貴(四川廣漢和平房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廣漢市和平建筑裝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先后送給時任廣漢市長江建君共200萬元 感謝費 ,感謝其在項目開發等方面給予的 支持 。
第一筆發生在2007年下半年。
據判決書:鄧明貴與江建君2004年經人介紹相識后,經常往來。得知廣漢市瀏陽路金華村2社村民尋求開發商合作,準備將政府給其一塊安置用地用于商業住宅開發,鄧明貴找到江建君,尋求其支持,江建君明確表示愿意幫忙。
鄧明貴與金華村村、社干部進一步協商合作開發事宜,并透露此事已獲江建君的支持。該村、社干部鑒于鄧明貴與江建君的關系,并為了能順利辦理土地變性手續得到盡快開發,便選擇與鄧明貴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鄧明貴通過江建君的幫助順利完成該宗土地的變性手續,并通過政府招拍掛程序拍得該宗土地。
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為了感謝江建君在上述項目中給與的 關照 ,并希望獲得更多 支持 、 幫助 ,鄧明貴從自己存放在車庫內和小車里面的備用金中拿出100萬元,裝在一旅行袋內,然后給江建君打電話,說要感謝她。
江建君接電話后稱 不方便 ,并叫鄧明貴與其弟弟江某聯系。
鄧明貴與江建君弟弟江某約定在廣漢市附近的加油站見面,見面后將裝有100萬元的旅行袋交給江某,并說是給 江媽 準備的。當晚,江某便將這100萬元交給了其姐江建君。
判決書中附有江某的證言, 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準確時間記不清了),我到姐姐所在的廣漢 陽光麗苑 看望父母。當天下午,她給我打電話,讓我去找鄧明貴拿一個包裹,拿包裹時不要說太多話,拿了就走 ; 我隨后開車到了約定地點,鄧明貴開車已經到了,他就從車上提了一個旅行包交給我,我接下旅行包說了聲謝謝就把包放到我車上,開車回了陽光麗苑姐姐家,將旅行包拿到江建君臥室交給了她 。第二筆發生在2009年。
鄧明貴得知四川東方軸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東軸廠 )要搬遷,原址土地可以變性用于房地產開發,就向江建君提出想參與 東軸廠 土地開發項目,并請其幫忙引薦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與其認識。
之后,江建君與 東軸廠 的法人代表張某在一起吃飯中談及 東軸廠 土地變性一事,并借機將鄧明貴介紹給張某認識,提出由鄧明貴為其辦理 東軸廠 原址土地的變性手續。張某在得知鄧明貴與江建君關系甚好,且自己在辦理土地變性手續過程中無任何進展的情況下,為了能夠順利推進土地變性工作開展,便同意由鄧明貴幫忙辦理土地變性手續,并讓鄧一起開發該宗土地房地產。
2009年上半年,鄧明貴在江建君的關照、幫助下,順利辦理了 東軸廠 土地變性手續。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鄧明貴為了感謝江建君在 東軸廠 土地變性過程中的 幫助 和 關照 ,并為了進一步維系雙方關系,便在其小車內和車庫備用金里拿出人民幣100萬元,裝在一個布質旅行袋里后電話聯系江建君,江建君稱其在家里。鄧明貴便帶上裝有人民幣100萬元的布質旅行袋,開車至江建君所住的廣漢市陽光麗苑小區。不久,江建君出來,鄧明貴將裝有現金的布質旅行袋遞給江建君,后雙方各自離開。
判決書中也附有江建君的證言,稱當時跟鄧明貴見面后, 我看見他提了一個白色不透明的袋子,他把袋子交給我,并對我說: 江媽,謝謝你哈,這100萬塊錢是我一點心意,我和張某合作得很愉快,謝謝你介紹我們認識。 我推辭了下就收下了。我回家后打開口袋看,里面是面額100元的鈔票,100張1扎,10扎一捆,一共10捆,共計人民幣100萬元 , 鄧明貴送給我這100萬元,因為我介紹張某和他認識,他們合作挺愉快,可能鄧明貴在這個項目上也賺到錢了,加上他想進一步維系和我的良好關系 。
鄧明貴則供述說,給江建君送錢,一是為了感謝其在項目土地的取得和土地變性過程中給與了 關照 ;二是 江建君多次說過,她以后要當廣漢市的市委書記,能夠在生意上給我更多關照,并說要介紹生意給我做。為了維系和她的關系,我才給她送錢。
法院認為,鄧明貴的上述行為已構成行賄罪,依法應當承擔與其罪行相適應的刑事責任。不過,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依法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案發后及宣判前,主動全部上繳不正當利益,可以酌定從輕處罰。最終以行賄罪,判處鄧明貴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
截止目前,江建君涉嫌受賄案正在辦理中。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江建君與已落馬獲刑的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云有所交集。
2001年,李成云任職德陽市委書記,也正是在這一年,江建君調任德陽下轄廣漢市委副書記、市長。
李成云曾任職四川省國資主任,2008年晉升副省長后,分管工業、科技、信息產業、國有資產等工作。李成云晉升副省長次年,江建君轉任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團)公司紀委書記。
秀美的面龐、嬌小的身材、粲然的笑容,優雅的氣質。 這是一位江建君在任職廣漢市長期間的 部下和朋友 ,在文章中如此評價江建君, 近8年的時光似若清泉淙淙而去,作為部下和朋友,我近距離地頻睹了縈繞在身為美女市長江建君身邊的各色人等,尊崇、仰慕、欣賞、呵護、仗義、忠誠、乖巧、畏怯、媚態、屈節、借勢、利用、欺凌……可謂色彩斑斕、眼花繚亂、真偽難辨。
江建君簡歷江建君,女,漢族,1968年12月生,四川綿竹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0年6月加入,1985年12月參加工作。
1985年12月至1996年7月,在劍南春酒廠、綿陽工業學校、東方電機廠工作和學習;
1996年7月至2001年7月,歷任共青團德陽市委干事、青聯副秘書長、青聯秘書長、德陽市關工委秘書長;
2001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廣漢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2009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團)公司紀委書記;
2017年11月,任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
2018年2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