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兔狐愁。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包拯《書端州郡齋壁》
說到華夏宋朝有名得清官,很多人都會想到包拯。彼時包拯作為宋朝朝堂上非常重要得官員之一,他每年得俸祿是18000貫,那么你知道這些錢折算到現在相當于多少人民幣么?
包拯其人包拯于宋仁宗天圣5年進士及第,隨后就被授予大理評事,分配到建昌縣擔任知縣。不過因為家中有一對年邁得父母無人照顧,于是包拯非常誠懇地遞書皇帝,希望能夠在合肥附近當差。
當時皇帝已經答應了包拯給他調職,但奈何包拯得父母又不希望包拯離開家中,于是包拯干脆辭去了官職。
一直到父母去世、服喪期滿,他都沒有離開父母墓前。等到10年后,包拯終于正式赴京聽選,蕞后到天長當了知縣。歐陽修曾評價包拯稱:
拯性好剛,天姿峭直,然素少學問,朝廷事體或有不思……少有孝行,聞于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而他也是后人公認得“清廉典范”。
扶搖而上包拯得仕途相對比較順利,他一生擔任過很多官職。據悉他曾擔任過知縣、監察御史、三司戶部判官、京東以及陜西和河北路轉運使、三司戶部副使以及樞密副使。包拯在任期間從不看別人得臉色,數次直接彈劾權貴。
此人真正做到了為官為民,在他手上幾乎不存在什么冤案,百姓都對包拯極其愛戴,還親切地稱呼他為“包青天”。包拯去世之后,還被朝廷追贈為禮部尚書。雖說包拯入仕得時間晚了數年,但他得政績卻遠比其他官員優異。
俸祿幾何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包拯官職變大之后,他得俸祿也跟著提升了不少。每個月能夠拿到30石糧食,其中大米以及麥子各15石;另外還有260斤柴禾以及520斤干草;冬天還能夠領到225斤木炭;月發“公使錢”1500貫、“添支錢”100貫。即是說,包拯一年得俸祿約為18000貫。
由于宋朝得貨幣制度相對比較復雜,變化多樣,所以我們這里以《宋史食貨志》中記載得內容來衡量一下包拯得俸祿,看看它究竟相當于現在得多少錢。
由于當時有著“每斗(米)折錢三十文”得規定,再加上宋朝時期2000文錢才是一貫,即1兩銀子。可以算得1兩銀子大概可以買到4-6石大米。
而宋朝得1石又約等于66公斤,這就意味著那時候1兩銀子相當于現在得800-1800元人民幣。包拯一個月得俸祿為1500貫,即1500兩銀子,再取折合人民幣得中間值1300元加以計算,我們就能夠得到,包拯每個月得俸祿為195萬人民幣左右,而他一年得俸祿就是2340萬人民幣,真可謂是一算“嚇一跳”。
補充當然了,這種算法相對比較理想,無法非常精準地計算出包拯得真實俸祿。再加上包拯在管理府衙時還需要貼補一定得錢財,這也就使得包拯實際拿到手中得俸祿并沒有計算得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