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哪種特征會被判定為學科類培訓?具體得鑒定步驟包括哪些?近日,福建省出臺《福建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指南》,對全省面向中小學生(含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實施校外培訓得機構進行鑒別。所有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實施培訓服務得機構亦參照執行。
據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教育部門主要從培訓目得、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評價方式等維度進行綜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為學科類培訓項目:
一是培訓目得:以學科知識與技能培訓為導向,主要為提升學科學習成績服務。
二是培訓內容:主要涉及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學習內容。
三是培訓方式:重在進行學科知識講解、聽說讀寫算等學科能力訓練,以預習、授課和鞏固練習等為主要過程,以教師(包括虛擬者、人工智能等)講授示范、互動等為主要形式。
四是結果評價:對學生得評價側重甄別與選拔,以學習成績、考試結果等作為主要評價依據。
根據《指南》,對校外培訓服務類別得鑒定,福建省按照四個步驟進行:
第壹步,分級建立鑒別可能委員會。建立省、市、縣三級鑒別可能委員會,分別由本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成立。委員會成員應包括相關學科、課程、教學等方面可能,文旅、體育、科技和人社等部門分別推薦得文化藝術類、體育類、科技類、勞動技術類培訓機構得行業可能,以及法律顧問等人員參與組成。
第二步,機構自主提出鑒別申請。不明確屬于學科類或者非學科類得校外培訓機構可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鑒別確認。
第三步,屬地可能委員會實施鑒別。培訓機構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可能委員會對培訓機構提交得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初步鑒別意見,經可能委員會集體審議通過后形成鑒定報告,報本級有關職能部門。
第四步,鑒別結果備案和審閱。可能作出得鑒別報告作為相關職能部門得重要工作參考,需明確“學科類”或者“非學科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鑒別結果應報設區市教育局備案。各設區市教育局組織本級可能委員會對縣(市、區)備案得鑒別結果進行審閱,及時糾偏矯正,確保本地區標準和操作步調一致。
據介紹,對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工作,福建省將堅持從嚴規范、科學嚴謹等原則,充分依靠可能力量,尊重學科規律和教學規律,綜合培訓項目得實際情況,立足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給出客觀、公正、獨立得可以鑒別意見,確保科學與嚴謹。
同時,將加強主管部門之間橫向配合、地市之間協同推進,并在實踐中完善制度和機制。對于弄虛作假騙取“非學科類”鑒定結果以及在獲取“非學科類”鑒定結果后違規開展學科培訓行為得校外培訓機構,撤銷其鑒定認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列入當年度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通報處置結果。(感謝儲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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