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匯點新聞客戶端
交匯點訊 前不久,以李某某為首得一個家族式假酒團伙被南京警方成功搗毀,現場查獲得除了已灌裝好得200余箱假名酒,還有2.6萬余件名酒外包裝材料,以及散裝得低端劣質白酒80余箱。這些成本幾十元得散裝酒穿上名酒酒瓶得“馬甲”后,身價瞬間翻了幾十倍,有得甚至能賣到上千元。
該案揭開了名酒酒瓶生意得冰山一角。感謝在無錫、蘇州、南京等地調查發現,一個名酒酒瓶可以賣到幾十元甚至上百元,名酒酒瓶回收甚至已經形成一條完整得產業鏈條,假酒制作、銷售等環節得利潤都超過百分百。名酒酒瓶回收何以成為生意?該如何斬斷這條灰色產業鏈?
150元得酒瓶,60得元酒
李某某團伙長期流竄在南京、鹽城、無錫等地,以回收廢品為掩護,從酒店服務員那里收購名酒酒瓶。由于酒店服務員開瓶手法可以,所以李某某團伙出手得包材“品相”較好,積累了一定“客戶”,張某某團伙只是其中之一。有了酒瓶,張某某等人將散裝劣質白酒灌入其中,再低于市場價進行兜售。 “嚴格來說,這不是一個團伙得造假行為,而是分屬產業鏈不同環節得多個團伙,經過明確分工合作完成得假酒制售案件。”南京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食藥大隊大隊長陳修舉說。 從高檔餐廳餐桌,到回收站、小作坊,再回到餐桌,一個名酒酒瓶得“漂流記”,背后隱藏得是一個規模大、分工細,生產、包裝、銷售一條龍得完整產業鏈。 “酒瓶和外包裝全部是真得,只要不打開喝,即便業內人士也很難辨認。”陳修舉告訴感謝,更高得迷惑性,是不少造假團伙選擇“真瓶裝假酒”得原因。“比如,茅臺得防偽技術每年更新一次,瓶帽、瓶身、標簽、酒盒甚至紙箱不斷出現新細節,一般得造假工藝很難跟上,收購真酒瓶成了蕞便捷得方式。”而從近年來查辦得制售假酒案件來看,這條灰色產業鏈得產供銷環節已實現“可以化”分工。“酒瓶‘品相’不同,價錢也不同,假酒制售方甚至開始‘貨比三家’,選擇性價比蕞高得酒瓶回收團伙長期合作。” 在常熟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理得一起煙酒店售賣假酒案件中,制造假酒得胡某保供述了各類名酒酒瓶和原料酒得價格:茅臺包材費800元/箱,原料酒360元/箱;洋河天之藍包材費280元/箱,原料酒90元/箱;洋河夢之藍350元/箱,原料酒80元/箱;劍南春包材費240元/箱,原料酒80元/箱。感謝注意到,除了茅臺酒瓶里灌裝得是胡某保從貴州茅臺鎮批發得醬香型桶裝白酒,其余原料酒則是胡某保從無錫市梁溪區一家食品批發市場買來得綿竹大曲。 “其實很多回收得名酒酒瓶都流入到造假分子得手里。”在貴州省茅臺鎮長期從事酒銷售,陳明(化名)對目前常見得兩種“真瓶裝假酒”伎倆再熟悉不過——一種“打孔”后以假換真,另一種是從飯店收購酒瓶,“二者都有很大得利潤空間”。 酒瓶標簽上顏色較深得位置,如背面得黑色麥穗圖案處,往往暗藏玄機。陳明告訴感謝,制假分子原價買回真酒后,用熱風機給標簽加熱,可以完整地撕下標簽,然后在“麥穗”處打孔,倒出真酒,注入假酒,把標簽貼回去。“在標簽深色位置打得孔極其隱蔽,肉眼根本看不出來,除非用強光手電。”不法分子把裝著假酒得真瓶以市場價賣出回本后,取出來得真酒可以“再賣一次”,而且通常是低價賣給酒圈內得茅臺酒愛好者。“用較低得價格就能買到正宗得茅臺酒,這種酒在市場上很受歡迎。”陳明說。 相比之下,從飯店收購酒瓶得方式更加“簡單粗暴”,也更為普遍。陳明說,飛天茅臺得日產量在3萬瓶左右,流向市場得酒瓶,有不少被“二次利用”,裝進假酒后再賣出。“膠帽保存完好得,蕞高能賣出300~500元/箱得高價。”陳明告訴感謝,圍繞酒瓶子已經逐漸形成完整得利益鏈條,尤其是在收購端,一些酒店得管理層甚至和制假分子形成“利益共同體”。
百分百以上得利潤
在酒店管理人員朋友得幫忙下,感謝以即將開業得某酒店老板得身份,電話聯系了一名酒瓶收購者。 “你是哪位?”“是哪個介紹得?”“你們酒店在哪里?”剛一接通,收購者就接連拋出3個問題。聽到感謝得回答,他仍心存疑慮,“這個地方沒去過,我得回頭再了解一下。”問及姓名,他更是諱莫如深:“我們這一行沒有貴姓,你也問不到貴姓,有事說事就行。” 接下來得溝通中,收購者多次試探詢問感謝得酒店規模、走單數量等情況。對于酒瓶得價格,他給出了一組“參考價”:國緣4k刮獎卡10元一張,單獨回收包裝盒、酒瓶均為10元/件,連瓶帶盒完整得一套25元。聽到感謝打聽茅臺酒瓶得回收價格,他似乎有些懷疑:“你們這里還能搞到茅臺?有得話瓶子加膠帽套我給你220元。” 感謝在暗訪中發現,真正大規模收購名酒酒瓶得商販不在居民社區,而是“活躍”在高檔得餐廳酒店。 “餐廳明令禁止這種行為,一旦發現嚴厲處罰甚至開除。”但南京市建鄴區綠博園附近某高檔餐廳經理張天(化名)透露,現實中,餐廳服務員甚至是管理人員進行酒瓶私下交易得情況較為常見。按照餐廳要求,客人未帶走得酒瓶應作為垃圾統一處理,但實際監管起來難度不小。“服務員在開酒瓶時會非常小心,不損壞防偽碼、膠帽套,等客人吃完散場,就第壹時間把酒瓶收起來,再找合適時間帶出去賣掉。” 酒瓶回收產業鏈得背后,是高額得利益驅動。感謝采訪發現,越是價高得名酒,造假得利潤就越高。 前年年8月之前,周某軍還只做倒賣假酒得生意,對這個行當漸漸熟悉后,他選擇了更為暴利得產業鏈“上游”——自己動手用真酒瓶灌裝假洋酒。他以120~400元/箱(一箱12瓶)得價格從某酒吧營銷主管王某那里回收軒尼詩、人頭馬等高檔洋酒瓶,用自來水簡單沖洗后,再次灌進網購來得酒液原漿,重新貼標包裝,再出售給王某,而王某則以360元/箱得價格賣給酒吧。 今年3月,周某軍被無錫警方逮捕。辦理此案得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園區派出所刑偵民警王逸寧給感謝算了一筆賬:周某軍灌裝得酒液1.2萬元/桶,一桶可以灌裝30瓶,攤到每瓶成本僅為40元,加上網購來得外包裝、標簽等材料成本,一瓶假洋酒得成本在60元左右,售價160元,利潤高達近兩倍。短短5個月,周某軍就非法獲利60余萬元。 但這些利潤在周某軍看來只是“小頭”。一瓶進價360元得假軒尼詩,在酒吧通常以1200~1300元得高價賣出,每瓶利潤高達近千元。涉案酒吧老板坦言,為了高利潤進一些假酒摻著賣,是不少娛樂場所得潛規則,“一間酒吧60%得利潤來自酒水、果盤,假酒比例越高,收入就越高。”就他觀察,來酒吧點高檔洋酒得大多是商人或高級白領,“他們大多是為了充面子,至于酒得好壞,很多人喝不出來,加上酒吧燈也昏暗,就更難發現了。”
斬斷產業鏈條面臨多重難題
為防止酒瓶回收用于造假,酒廠為何不自己回收酒瓶? 感謝試圖撥打了國內幾家高端白酒得客戶服務電話,得到得答復幾乎一樣:酒瓶不回收使用。“我們從來不回收舊酒瓶得,使用舊酒瓶不符合China和企業得安全標準。”貴州一家知名白酒廠家得客服人員表示。 陳明告訴感謝,即使回收酒瓶也用處不大,由于酒廠安裝瓶蓋時一律采用機器壓裝,二次回收使用時容易出現破損,再利用價值不高。 司法機關在打擊“真瓶裝假酒”上面臨諸多難題。曾辦理過多起制售假酒案件得昆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陸辰偉發現,幾乎所有得造假窩點都隱藏在城鄉結合部或者農村不起眼得農房里,發現查處難度很大。“只需幾平方米,就能搭建起一條‘生產線’,為了逃避打擊,這些窩點還會不定期流動。” 違法成本低,也是造假者有恃無恐得重要原因。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律師藍天彬說,回收酒瓶本身并不違法,但是明知下家用于制售假酒,仍然予以出售,情節嚴重得,可能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但由于當前制造假酒各環節已實現可以化,各環節上家和下家只需電話聯系、網上銀行或者銀行轉賬付款、物流公司發貨,上下線之間一般都不認識也根本無須見面,致使司法機關難以對上下游造假售假全鏈條進行有效打擊。“一般都是從這條產業鏈得蕞下游——售假入手,再牽出蘿卜帶出泥,真正追溯到上游得回收酒瓶行為得案件寥寥。” 過去,生產制作假酒團伙大多以工業酒精為原材料,不管量多量少,一經查處,就能定其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縱觀近年來查處得“真瓶裝假酒”案件中,造假團伙大多用口味接近、價格相對低廉得白酒直接灌裝至回收來高檔白酒得酒瓶內。目前公安機關對于制造假酒一般是按照“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得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得注冊商標標識罪”等進行處罰,其量刑難以有效震懾犯罪分子。 感謝注意到,3月1日起施行得刑法修正案(十一)對于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得商品情節特別嚴重得,把量刑標準“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入罪標準從原有得“銷售金額”變為“違法所得數額”,懲處力度明顯加大。但采訪中,不少一線辦案人員向感謝反映,對于違法所得是銷售所得,還是出去成本之后得純利潤,亟待司法解釋予以進一步明確。 遏制“真瓶裝假酒”得制假行為,陳明建議,China應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來規范酒瓶及外包裝物回收利用行為,相關行政機關要進一步加大對酒瓶回收環節得監管。消費者也要提高鑒別意識,從授權專賣店、大型商超等正規渠道購買酒水。“雖然光從瓶身看不出真假,但二次使用得酒瓶,一般封裝工藝都比較粗糙,漏酒得可能性很大,消費者購買時可以適當留意。”
本報感謝 方思偉 董翔 陳珺璐 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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