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近期得集中治理及廣泛宣傳
大部分電動車騎乘人員
都按規定佩戴了安全頭盔
但還是有個別騎乘人員
因不方便、忘了戴等原因
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跟安全相比,這些都不是理由
下面來看看有哪些“騎士”
因不戴安全頭盔被曝光了
不戴“安全頭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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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張淑軍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3日
違法地點:文心路
姓名:王文德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3日
違法地點:城陽路
姓名:潘鳳芬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3日
違法地點:青年路
姓名:劉為鳳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3日
違法地點:古城路
姓名:吳仕霞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3日
違法地點:古城路
姓名:翟永臻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6日
違法地點:青年路
姓名:孔祥霞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6日
違法地點:銀杏大道
姓名:鄭成娟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6日
違法地點:城陽路
姓名:張潔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6日
違法地點:城陽路
姓名:蘇曉軍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2年5月16日
違法地點:銀杏大道
【法律依據】
根據《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定: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處以20元罰款。
曝光不是目得
安全才是硬道理
莒縣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
騎乘電動車出行時
一定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曝光臺持續更新中
希望大家不要出現在上面
信息近日:交警大隊
感謝:溫和 主編: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