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消金行業如何發展?專家建議允許持牌機構設定合理利率
近期,消費金融領域利率管控收緊的消息不脛而走。1月11日,在由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主辦的第五屆中國消費金融高層論壇上,該話題成熱議點。有專家建議,在消費信貸公司的整體利率應保住“36%以上為非法放貸”紅線基礎上,應允許消費金融公司根據自身風險成本設定合理貸款利率。
會上,《2019中國消費信貸市場研究》報告也正式發布。數據顯示,目前消費金融服務對口的人群多為承擔利息在18%-24%和25%-35%的一般消費者群體。
2016至2019年消費金融平均年利率從23%降到約17%
據介紹,隨著消費金融行業的普及和發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對借貸消費持開放態度,2019年個人消費貸款保持迅速增長態勢,超過半數消費者在擁有信用卡并且有一定額度的情況下,仍選擇消費信貸的形式進行消費,且消費信貸的客戶呈現出年輕化的趨勢。
同時,居民消費結構的深層次變化已深入改變消費金融服務場景和業務內容。2004年至2019年9月,我國短期住戶類消費貸款增長大跨步,從1253億元增加至9.53萬億元,消費貸款品類包括大量的非耐用品消費貸款和服務性消費貸款。數據顯示,目前,用戶取得消費信貸后用于購買家電最多,約占三成,而用于家庭裝修、教育培訓、旅游和非汽車類交通工具消費貸增長迅速。
此前消費信貸多被用于購買手機、電腦、家電、摩托車等實物耐用消費品,如今中國消費者更注重消費體驗、提升生活品質。為此,許多頭部消費金融公司在旅游、家裝、教育培訓、健身、生活美容等新興消費場景進行布局,以適應新趨勢的發展變化。
與此同時,消費金融業務的數字化程度不斷提高。記者注意到,金融科技漸漸成為決定公司競爭力的主要因素,科技驅動消費金融產品服務創新并覆蓋更廣泛的消費群體。不過,部分消費者利用互聯網金融征信不完善,過度借貸,造成逾期無法償還。同時,科技也帶來了信息過度收集、濫用和泄露等社會問題。
關于目前消費金融市場發展的特征,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研究員徐翔表示,由于市場競爭的進一步完善和監管制度的有效執行,消費金融行業整體費用水平是有所下調的。樣本分析及年度調查數據顯示,2016至2019年,消費金融平均的年利率從23.41%降到16.84%。這個利率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年化利率,而是統一費用除以本金得到年利率。另外,消費金融行業總體上受到處罰的情況有所減少,說明整體行業的規范發展不斷改善成果顯著,行業的合規性顯著上升。
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資深研究員、消費金融40人論壇發起人王紅領認為,政府作為消費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必要的監督是必要的,通過政府的管控,可以有效地防止系統性風險的出現。但是,在不會出現系統風險的環節,如果過多地行政管制,就會降低資源配置的效率,會在很大程度上將本應獲得消費金融服務的群體擠出這一領域,從而有悖消費金融普惠的初衷。
王紅領:建議政府在金融服務價格上的監管進一步放寬
報告顯示,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ACCEPT)通過歷時四年、涵蓋了全國30個省區110個城市的問卷調查發現,我國居民對于消費金融公司的接受程度和滿意程度不斷提高,愿意采用消費金融服務的成年人每年增長速度超過10%。
不過,消費金融在未來發展中仍然面臨著眾多挑戰。其中,如何為廣泛的客戶群體提供合適的金融服務,是行業發展的關鍵。在傳統的金融架構下,由于其結構和業態的一些影響,有很多的中小微企業和中低收入階層難以得到金融服務,因而這種金融架構對他們而言并不公平、難以覆蓋。目前消費金融服務對口的人群多為承擔利息在18%-24%和25%-35%的一般消費者群體。
不同的貸款利率對應的是不同收入、不同風險偏好乃至不同償債能力的消費者,一味壓低貸款利率并不會起到幫助消費者的作用,而是會逼迫消費金融公司改變服務對象,選擇風險相對較低的貸款人,使得一部分收入相對較低或波動較大的消費者群體享受不到合適的金融服務,一味地強調“惠”只會違背金融市場收益和風險相對稱的基本規則,產生抑制市場發展的作用。
王紅領認為,我國的銀保監會主要控制行業的準入、進入者籌資的方式以及具體規定細則三個方面,政府監管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行業出現系統性的風險。那么,在沒有系統性風險可能性的時候,建議政府在金融服務價格上的監管進一步放寬,讓普惠金融真正覆蓋更多的群體。
本次論壇也吸引眾多來自消費金融公司、研究機構的嘉賓參與討論。有關未來消費金融的發展,有專家建議:第一,要對于消費金融類信貸服務按照貸款類型而非機構類型監管。第二,要進一步鼓勵、支持持牌消費金融公司通過ABS、金融債等渠道開展融資,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第三,在消費信貸公司的整體利率應保住“36%以上為非法放貸”紅線基礎上,應允許消費金融公司根據自身風險成本設定合理貸款利率。
新京報記者 陳鵬
編輯 王宇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