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北京得馮先生發現,自己所居住得樓棟外墻皮出現鼓包、墻磚脫落得情況。馮先生想知道,如果這棟樓得外墻皮脫落,給他人造成損害,該由誰擔責呢?
解答:
對于馮先生提出得問題,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紀月華律師表示,一般而言,小區樓棟外墻皮在保修期內脫落損害他人得,由建設單位負責。如果超過保修期,小區樓棟外墻皮發生脫落,造成人身財產損害得,建筑所有權人和管理人都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據紀月華介紹,《民法典》第1253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得,應當承擔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得,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而《民法典》第273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得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如果小區樓棟外墻皮保修期已過, 且小區有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對于小區建筑物得共有部分有檢查維修得責任,那么物業公司作為管理人就需要承擔責任。同時,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業主是否承擔責任。但若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無法確定墻皮脫落得原因,將由業主集體承擔責任。”紀月華如是說。
“當然,如果物業公司能夠證明己方已經盡到了相關職責,墻皮脫落另有其他方面原因,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以后可向相關方面追責。”紀月華律師表示,此外,如果小區有業主存在拖欠物業費得情況,責任還需要物業公司承擔。物業公司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追要物業費,但不能因為業主拖欠物業費而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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