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生機大會#燈泡到底是誰發明的?是愛迪生,這是一個常識,而就是這個常識,一直以來卻存在著很多爭議。
有人認為愛迪生并不是最早發明燈泡的人,還有人認為愛迪生的燈絲專利是買來的,他并不是燈泡的真正發明者,事實到底如何呢?關于燈泡的發明者,之所以會存在爭議,是因為在同一時期,甚至更早的時候,有很多科學家都曾致力于燈泡的研究,也的確有很多不同種類的燈泡問世,那么為什么最后“燈泡發明者”的頭銜會落在愛迪生的頭上呢?
其實,最早發明出照明電器的人應該是著名的英國大化學家戴維,他于1806年制造出了一種可以在玻璃泡中發出可見光的設備。
我們知道,愛迪生的白熾燈專利是在1880年取得的,而戴維的發明足足比愛迪生早了70多年,為什么戴維不算是燈泡的發明者呢?因為戴維所發明的“燈泡”與愛迪生的燈泡完全是兩個東西,戴維的發明實際上是一種弧光燈,是利用電弧放電來實現發光的,這種弧光燈要比白熾燈亮得多,但缺點十分明顯,耗電大而且壽命短,基本沒有辦法在普通人家使用。
戴維雖然沒有發明出燈泡,但卻給后人帶來了啟迪,他使人們意識到想要制造發光穩定且長壽命的白熾燈,燈絲是關鍵。
于是在1835年的時候,英國科學家詹姆斯·林德賽利用銅制燈絲制作出了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燈泡,只可惜銅絲燈泡的壽命實在是太短了。5年之后,也就是1840年,另一個英國人沃倫·德拉儒發明出了一種長壽的鉑絲燈泡,不過鉑這種東西價格高昂,注定這種燈泡是無法被廣泛應用的。
既然兩位英國科學家的發明都遠遠早于愛迪生,為什么他們不算是燈泡的發明者呢?
因為真正意義上的燈泡應該是具有廣泛的實際應用價值的,而不僅僅是能發出光而已。這就好比你可以用核彈將一個鐵盒子炸上地球軌道,但你不能因此就聲稱自己發明了火箭,真正意義上的火箭必須要有實際應用價值。真正可以對愛迪生“燈泡發明者”身份產生挑戰的人有兩個,一個是英國發明家馬克沁,另一個是約瑟夫·斯旺爵士。愛迪生經過反復嘗試,終于在1879年發明出了具有廣泛實用性的燈泡,并于同年申請了專利,幾乎在同一時間,馬克沁也申請了電燈專利。
遺憾的是,愛迪生的專利是于1880年一月獲批的,而馬克沁的專利到七月才被批準,這使得愛迪生成為了實用燈泡的真正發明者。
從馬克沁的角度來看,這應該是一件令人憤怒的事情,也許正是因為這股憤怒推動著馬克沁投入到了另一項發明之中,并最終取得了成功,那就是每分鐘可以發射770發子彈的馬克沁自動機槍。在同一時期,英國的斯旺爵士使用碳化紙作為燈絲,也發明出了白熾燈泡,并在英國取得了專利。
為了最終確立自己的“燈泡發明者”身份,愛迪生后來對斯旺爵士提起了訴訟。
不過,最終不打不相識,愛迪生和斯旺最終將各自的企業合并在了一起,組成了一家新的公司,名為Ediswan。在燈泡的發明過程中,有很多科學家都投入其中,并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因此如果說燈泡完全是由某個人自己發明的,那就有失偏頗,應該說燈泡的發明是一系列發明進步的累積成果,在此成果之上,愛迪生最終發明出了具有廣泛實際應用價值的燈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