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是大部分退休人員唯一的經濟來源,養老金的多少直接決定了退休人員生活質量的好壞。從2005年開始,截止至2022年,職工養老金已經連續18次上漲,退休人員們的錢袋子越來越鼓了。
雖然養老金每年都在上漲,但差距大的問題卻還沒能得到很好的解決。有退休人員認為,養老金的作用是給退休人員養老,為了更好地體現“養老”二字,能不能調整養老金的測算標準,統一按照年齡來發放,滿6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發放3500元。
事實上,目前我國養老金的平均水平也正好在3500元左右,如果按照年齡來發放養老金,對養老基金的支付金額沒有多大影響,也確實可以縮小差距,讓所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在同一水平線上。但是,更多的矛盾會隨之而來,導致該提議無法實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打擊參保積極性,不利于社保基金的可持續發展眾所周知,社保基金的運轉模式是以收抵支。也就是說,在職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劃入社保基金,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從社保基金中列支。所以,在職人員繳費多少直接決定了社保基金的發展水平。為了鼓勵大家積極參保,養老金一直遵循“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的激勵原則。
如果調整養老金測算方式,統一按照年齡發放養老金,那將會抹掉“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的激勵作用。對在職人員的參保積極性打擊很大,可能不再有人愿意多繳費和長繳費了,甚至還可能有人斷繳。長此以往,社保基金將會進入惡性循環,最終難逃收不抵支和入不敷出的局面,不利于社保基金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各地消費水平差異較大,統一發放養老金對部分退休人員的正常生活造成負面影響我國幅員遼闊,各省市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導致消費水平也不一樣。因此,不同地區的退休人員對養老金的需求也是不同的。例如,在北京、上海等發達地區,每月消費水平較高,退休人員對養老金的要求也相應較高。而在部分消費水平不是很高的地區,對養老金的需求就相對較低。統一發放3500元每月,在消費低的地區,退休人員可以過得很寬裕。而在消費高的地區,可能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不能滿足。所以,這樣會對部分消費水平高的地區的退休人員正常生活造成負面影響。
第三、對之前繳費高的人不公平,引起新的矛盾養老金一直遵循“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的基本原則。在廣大參保人中,個人的繳費水平和繳費年限都是有著很大差異的。對于繳費基數高和繳費年限長的人員來說,退休時理應領取更高的養老金。但是,一旦按年齡發放養老金后,不管之前繳費情況如何,都只能領取3500元的金額。繳費高和年限長的人員,相當于之前所做的都是無用功,白白多繳費而沒有得到相應的待遇,很容易造成不公平,引發新矛盾。
綜上所述按年齡發放養老金的方式是不可行的,想要領取更高的養老金,唯一的辦法只有多繳費和長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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