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王女士在北京買了一套大面積住宅,一直沒有裝修,如今手頭較為寬裕的王女士想好好裝修一番。近日,處于裝修設計階段的王女士發(fā)現設計師對房子某些結構做了調整,她想了解的是,自己的房子在裝修時應該注意什么,有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呢?
解答:
對于王女士提出的問題,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李鵬霞律師給出建議,雖然是自己的房子,但是在裝修時一定要注意不能破壞承重墻,比如在承重墻上開門打孔、拆除室內承重墻和承重梁柱、改變室內門窗位置、改變室內樓梯位置和樣式等,都是不允許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guī)定,對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以下幾種行為也是被禁止的: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wèi)生間、廚房間;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損壞房屋原有節(jié)能設施,降低節(jié)能效果。
此外,未經批準,不得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燃氣管道和設施。
李鵬霞強調,有些地方會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再進一步細化相關規(guī)定,但內容方向是一致的。如果業(yè)主擅自違反上述相關規(guī)定,輕則被叫停、責令恢復原狀,重則可能觸犯刑法。
新京報記者 張建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