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我是Super.
最近看到很多人說不要輕易同居,因為分手時會比普通分手痛一百倍,我作證是真的。
普通分手頂多處理下對方送的禮物,清空手機里的合影,刪掉微信就算徹底結束了。
而同居分手卻要復雜得多,要先經歷“財產分割”,有寵物的還要討論“子女歸屬”,最后很有可能要當面收拾東西交接鑰匙,逼著你直面別離。
同居時有多美好,分手時就有多痛苦。
在一起時,兩個人憧憬著未來一起添置的東西,在離別時都變成了一把把刀子,一邊收拾它們一邊狠狠插進心里。
作為經歷過兩次同居分手的人,我覺得從某種程度來講,同居分手和離婚沒什么區別,無論是撕破臉還是和平分手都很痛。
第一次同居分手時我跟前任鬧得很僵,那會兒年紀還小,兩個人就很幼稚地借著“分家”計較在感情里的得失。
我把給他買的衣服全部扔進了垃圾桶,他要求我當場摘下他買給我的戒指,后來兩個人越分越生氣,我扒走了我買的床上四件套,他拆走了他買的相框把合影撕了。
最后我頭也不回地走了,出門就拉黑了他的微信,三年的感情最終留下的都是彼此最丑惡的嘴臉,連句再見都沒好好說。
相比起撕破臉,和平的同居分手陣痛時間更長,后勁兒也更大。
我跟現任曾經分手過半年,兩個人都很成熟,所以分開的時候也很和平,沒有爭吵和奪門而出的劇情,只是約了時間他幫我一起收拾行李。
我永遠會記得那一天我回到家里,發現同居三年,站在房間里目光所及全是回憶。
床上擺著我們一起去宜家買的小狗玩具;客廳的茶幾是我買的閑置,我們一起在30幾度的夏天搬上了六樓;我們的衣服全放在一起,因為我總愛偷他衣服當oversize穿;我最愛的約會是一起在家做飯,所以廚房里掛著兩條圍裙。
看到這些,還沒開始收拾,我的眼淚就已經流下來了,男友也眼睛紅紅,默默掉眼淚。
收拾過程中兩個人沒什么交流,只是偶爾他會說“這個你用得比較多,你帶走吧”,不然就是我說“這個你有用,我給你留下吧”。
那天我的行李多得像是我們搬家時一樣收拾不完,氛圍很窒息也很微妙,但凡誰再多說一句話,我倆之中一定有個人會淚崩。
我們養了一只橘貓,是孩子一樣的存在。分手前討論過無數次萬一分了它歸誰,最終男友還是怕我難過把它留給了我。
直到把東西裝車,交接鑰匙那一刻,我都很希望他能再挽留我一下,那樣我可能會沖動地留下來,但他什么都沒有說。
回到獨居生活,漫長的痛苦開始席卷而來。原來習慣了一個人的存在,哪怕已經不愛了,再想適應沒有他的生活也是件難事。
最難適應的是屋子里沒了可以說話的人,哪怕分手之前我們已經不怎么講話了,但家里有一個人能隨時說話的感覺還是不一樣。
家里很多東西都是我們交往時留下來的“遺物”,我努力地不去聯想到它們背后的回憶,但每次看到的那一刻我還是會免不了想到他,因為留戀我也舍不得扔掉那些東西。
分手前說好他想小貓了可以隨時來看,然而現實是除了非常重要的事,我們已經沒有一個合適的身份跟對方聯系了,除了他會給我朋友圈發的小貓點贊,來看小貓這件事再沒被提起過。
記得之前《換乘戀愛2》里,有一期男嘉賓說自己跟交往六年的同居女友分手,他怕自己傷心,特意在女友來收拾東西的那一周去旅行。
回到家里發現她這些年一點點積累的痕跡從家里完全消失了,只留下了戀愛日記里最后一封信,當時他就流淚了。
他有3個月的時間都很抗拒回到那個家,難過了半年多的時間,半夜會哭著醒來到客廳找人。
可見無論是搬走的人,還是被留下的人,同居分手都會讓人無法避免地經歷一段漫長的隱隱作痛。
不過話說回來,我個人是鼓勵女孩們能夠多賺錢,爭取以后住自己的房子,讓男人成為那個分手時搬出去的人。
雖然搬走和留下來都很痛是真的,但掌握主動權的人終歸是能少受點氣,過不下去了也不用擔心未來住哪,隨時都有腰板一硬讓對方滾蛋的底氣。
如果說總要經歷一次同居分手的痛,那就努力賺錢吧,住自己的房子損失總會少一點,加油姐妹們。
頭圖 / 阿仁Aaren
插圖 / 《凪的新生活》
「今晚22:22的報時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