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資作為機構投資者,應該奉行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理念,并將這一理念貫穿于投資實踐中。
繼2019年舉牌七家上市公司之后,步入2020年以來,險資舉牌上市公司的勢頭仍然不減。1月3日,太平人壽公告了以19.07億元舉牌大悅城的事項。1月14日,國創高新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華泰保險旗下華泰資產以近2.8億元受讓大股東占總股本8%的股份。2020年短短半個月時間內,就有太平人壽、華泰保險兩家險資斥資近22億元舉牌兩家上市公司,這在此前是不多見的。
為何舉牌?太平人壽稱,一直將資產優質、風險可控及估值合理的標的公司作為長期投資對象,期望分享其穩定的財務收益。華泰資產則表示,本次增持國創高新股票,主要是看好行業和公司長期發展潛力。說到底,險資舉牌“利”字當頭,客觀上這一現象也較為普遍。
多年來證監會都在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險資亦是證監會重點的發展對象。隨著越來越多的保險資金入市,險資也已成為資本市場一支重要的投資力量。而且,險資在股市中的投資還常常不乏“神來之筆”,比如多次成功抄底與逃頂。盡管如此,三年前的“寶萬之爭”,曾導致險資舉牌上市公司產生波折,并對險資投資股市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隨著近年來資本市場改革的不斷深化,監管部門亦開始再次鼓勵險資等長期資金入市。年初,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就明確提出,要“有效發揮理財、保險、信托等產品的直接融資功能,培育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理念,改善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各類健康和養老保險業務,多渠道促進居民儲蓄有效轉化為資本市場長期資金。”
資本都是逐利的,險資也不例外。作為資本市場一支非常重要的投資力量,險資進入資本市場追求投資收益亦無可厚非,但險資入市,顯然又不能單純地只為利益。基于我國資本市場“新興+轉軌”的特性,險資其實還可發揮出更大的作用來。
險資作為機構投資者,應該奉行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理念,并將這一理念貫穿于投資實踐中。險資由于規模龐大,眾多險資在市場上往往能夠形成“扎堆效應”。其大規模的進出,不僅容易引發相關個股的波動,也不利于整個市場的穩定。因此,險資如果能夠成為資本市場的長期資金,對于維護市場的穩定,將會發揮出重要的作用。
在公司治理方面,險資同樣不可缺位。一家上市公司股東榜上,出現險資扎堆現象已成常態。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就擁有一定的話語權。但包括險資在內的機構投資者,往往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出現缺位的情形,這顯然是值得商榷的。個人以為,險資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規范“三會”運作等方面,亦是大有可為的。
而在投資者保護方面,包括險資在內的機構投資者,也往往出現集體失語的現象。如今的A股市場,因上市公司違規等方面的原因產生的“黑天鵝事件”并不少見。此時,發出自己的聲音,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理應成為所有投資者的共同訴求,但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方面,機構投資者常常會失語。實際上,作為機構投資者,其發出的聲音更有力量,也更能引起市場的關注。
此外,險資在支持國企做大做強方面,也可提供助力。像大悅城背靠大股東中糧集團,太平人壽參與此次非公開發行,在優化其資產配置結構的同時,也無形中有利于大悅城的做大做強。
□曹中銘(財經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