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趣例之四
李會民|文
“作”與“做”是我小學和中學時最容易犯懵的兩個字。后來憑死記硬背基本能做到大致上正確使用,但是有些情況下卻一直拿不準,比如“作為”和“做為”,“作聲”和“做聲”,“作證”和“做證”,“作秀”和“做秀”。著實糾結了一陣后發現它們究竟應該怎么用竟然連詞典都沒有定論,于是就釋懷了。
《龍華帝國》封面 作者:李會民
有了上面的心結,讀漢語文字學研究生的時候,我特別考查了“作”和“做”。結果大吃一驚:“做”是一個直到宋代才造的字,明朝才被收入俗語字典;而“作”雖然甲骨文里就有,但是本義到現在還沒有定論。關于這兩個字的造字本源我有了一些自己的理解和認知,適當的時候會專門寫一篇論文。這個欄目是為了普及漢字知識,大家沒必要探討太高深的字源課題,所以下面我著重跟朋友們共同分享一下如何掌握“作”和“做”的使用方法。
從字形上看,“作”是一個會意字,按《說文解字》的解釋是“起”,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從“起”的意義引申出了“興起”的義項,如“風雨大作”;“作文”就是“興起一段文字表達”。“起身”是要干些什么,對吧?于是又引申出“進行、舉行”的義項,如“作報告”“作動員”。“做”的形旁是“攵(pū)”(做的字形結構有兩種說法,一種是“做”的偏旁是“人”和“故”;另一種是“佐”和“攵”,“估”是“佐”的變形,我認為后一種說法兒更靠譜兒。),漢字中凡是以“攵”為部首的字都跟手的動作有關,也就是說,“做”是一個表示動作的字。
有了上面對“作”和“做”字形的分析,我總結出了一個兩個字使用方法的小竅門兒,那就是凡是表達動作或者動態性強的意思時,用“做”,其它情況下都用“作”。舉兩個例詞,朋友們自己揣摩:
做作
做作業
作為官員必須要有做為
該作聲的時候就要做聲
需要作證就得做證
努力做秀而不是裝腔作秀
是不是能品出“作”和“做”不一樣的意味?
下一期我們講“人”的變體字——“兒”。